本报讯(记者 毛丽君)财政部昨天发布《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延续了首届进口博览会的税收优惠。
根据通知,对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通知附件中列出了35家参展企业,并明确相关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