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星期三
丈夫遭遇骗婚高手 签了协议还能“反悔”? IT男非法获公民信息得利70余万元 收购偷来的茅台酒  古玩店老板栽了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0-01-29

IT男非法获公民信息得利70余万元

徐汇区宣判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前,徐汇法院宣判该院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男子徐某因仿冒上海知名官方招考网站等行为套取公民个人信息,最终获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法院判令徐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徐某今年30岁出头,长期在沪从事IT工作。2014年,徐某在上海某进修学院工作期间,以该学院的名义设立网站,并负责管理维护。2015年,徐某从学院离职且在该学院要求终止该网站后,仍然使用该网站直至案发。不仅如此,他还先后以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名义设立多个网站,考生在网站报名页面填写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后,徐某将获取的考生个人信息提供给营利性教育机构招生使用,从中获利。其间,徐某仿冒上海知名官方招考网站,网站从网页排版布局甚至是网站logo都与官方网站基本一致。为了达到逼真效果,获取学生信任,假冒网站每日同步发布官网相同的内容,极易混淆和引人误解。他还另设置与该官方网站同名的微信公众号、自媒体账号等,以此误导公民提供身份信息,严重侵犯了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查,2015年12月至2019年7月,徐某通过设立的网站获取公民信息共计8000余条,并按照培训机构招生成功后收取的学费提成,获利7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不再停留在个人层面,针对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公民的人身、财产、隐私以及正常的工作活动都受到严重威胁,已经上升到整体网络信息安全的重大层面,应当是带有公共利益性质的抽象法益,受我国网络安全法所规制和保护。为此,检察机关有必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其他单位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部分是非法获取,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考虑到徐某自首,且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违法所得,最终做出上述判罚。

通讯员 马超 本报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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