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共同营造安全安心考试环境 警惕 毒品伪装成网红减肥药 00后学子探寻新中国工业发展史 网络交易“阅后即焚”快递“茶叶”实为大麻 用“后浪”的方式宣传禁毒
第2版:要闻 2020-06-26
上海检察机关介绍毒品犯罪案件新特点

警惕 毒品伪装成网红减肥药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今天是第33个“6·26”国际禁毒日。连日来,上海检察机关开展毒品类犯罪案件集中公诉71件98人,涉案毒品数量近130千克。

据介绍,近三年来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给禁毒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从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看,罪名集中在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三类,主要呈现四“多”特点——

●化学合成毒品占比多 涉案毒品中冰毒等化学合成毒品占比78.6%,而传统海洛因、大麻等毒品仅占比21.4%。

●新型毒品新花样多 含有安非拉酮、氟硝西泮、莫达非尼等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对人体有极大危害的药物被包装成网红减肥药、安眠药、聪明药,通过微信及电商平台售卖,具有极强的伪装性和迷惑性,一些减肥、失眠和青少年人群被动染上毒瘾。

●“网络+寄递”交易模式多 跨省寄递和境外入境寄递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迅速。

●“零包”类贩毒多 大宗毒品犯罪少,大部分案件毒品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上海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厉惩处;对“零包”贩毒、多次贩毒、容留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屡禁不绝的“末端”毒品犯罪,坚持“露头就打”的政策,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现有案件中的犯罪线索进行挖掘,对遗漏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予以追捕追诉。如在办理王某某等4人运输毒品案件中,普陀区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市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在不同诉讼阶段先后追捕追诉3名被告人,其中1名被追诉对象已被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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