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离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侄甥代位继承案 庭长以案说法  老年居民受益 我究竟错在哪里? 离婚冷静期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1-01-08

离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本报讯(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袁玮)1月4日,徐汇区法院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徐汇区检察院对该案支持起诉。

王洋与刘月婚后育有一女晓红。2009年,两人离婚,双方约定晓红随父王洋生活。女儿初中后,成绩离王洋预期很远。王洋为此长期殴打晓红,使其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伤害。去年8月,刘月诉至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案件受理后,徐汇法院第一时间根据《徐汇区家事审判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启动协作机制。法官连续走访属地派出所、区妇联等单位,并委托家事调查员对案件进行家事调查。调查员分别走访晓红家,王洋、刘月居住地所在居委会,认为双方在家庭环境和抚养能力方面都有较好的抚养能力,晓红因常被打骂对父亲产生畏惧心理。法官还在开庭前通过晓红所在学校,全面调查了解晓红日常学习、生活状况,当面询问晓红的真实意愿。

2020年12月,徐汇法院对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民法典》生效后,合议庭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判决支持刘月要求变更晓红由其抚养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尚未生效。(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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