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0日 星期二
把持父母财产却不尽孝 房屋有无承租人不影响征收补偿 虚拟币升值快  不法分子“割韭菜” 37只鸭“飞”到邻居家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1-02-05

房屋有无承租人不影响征收补偿

江女士父母留下的公房被征收了。江女士和儿子小李作为公房同住人,在协商分配征收利益无果后把江某等人告上法院并最终得以胜诉。

江女士和江某是同胞姐弟关系,其父母在上海某中心城区拥有一套承租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承租人为老父亲。上世纪六十年代江女士作为上海支内人员去了贵州某地,1978年生有一子小李。后江女士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江女士获得了小李的抚养权。1990年,江女士和小李户口从贵州迁入系争房屋,之后江女士和小李一直居住在系争房屋。九十年代末江女士父母亲相继因病去世。江某和梅某1982年结婚,1983年生有一子小江。1985年4月,江某在其本人工作单位享受了福利分房,所配公房为二居室,其一家三口为房屋受配人。1996年2月,江某、梅某和儿子小江的户口从其受配公房处迁入系争房屋。2012年小江的妻子黄某及女儿小小江的户口迁入系争房屋。

2019年6月,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前系争房屋有江女士母子和江某一家五口共计七个人户口登记在册。江某找到了江女士和小李,对他们花言巧语、好话说尽,主要意思是让江女士母子同意他做系争房屋承租人,说房屋有了承租人才好争取更多征收补偿利益。江女士和小李因对政策和法规不甚了解,就轻易相信了江某,书面同意将系争房屋承租人变更为江某。2019年8月5日,江某作为承租人,代表该户和征收补偿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征收补偿款约700万元。之后江女士找江某协商征收补偿款分配时,江某竟然翻脸不认账,坚持征收补偿款要按照房屋户籍在册人口平均分配,只能给江女士母子全部征收补偿款的七分之二,即200万元。此时江女士母子才如梦初醒,知道被江某欺骗了。

江女士和小李找到了我们咨询。我们梳理分析了本案,认为系争房屋征收补偿款至少三分之二应归属于江女士和小李所有。首先,江女士和小李因不懂政策和法规,在变更承租人问题上已经吃了亏。房屋没有承租人并不影响征收补偿工作,更不会因为有了承租人就会增加征收补偿利益。承租人不会因为之前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动迁利益而被排除征收补偿利益的享有。江某本因他处享受过福利分房无权再享受系争房屋征收利益,江女士和小李同意变更承租人为江某,实际上等于毫不知情地让渡自己的利益给了江某。但是基于江女士和小李已经书面同意变更承租人为江某且承租人已经发生变更的事实,故本案江某的承租人地位已经很难撼动。本案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应当在江女士、小李和江某三人之间分配。其次,梅某和儿子小江、儿媳黄某和孙子小小江均应排除系争房屋同住人地位,无权分得征收补偿款。梅某和小江户口虽然在册但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黄某和小小江从未居住过系争房屋为空挂户口。江某和小李完全符合房屋同住人资格且一直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可在三人均分原则的基础上,主张多分征收补偿款。

后江女士和小李委托我代理诉讼维权。案件的走向和结果符合我们之前的分析预测,最终法院认定系争房屋征收补偿款在承租人江某和江女士母子三人之间分配,其中的搬迁奖励费归属于两名原告所有。拿到500万元征收补偿款后,江女士一再表示,这一结果真是来之不易。

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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