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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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版:上海新闻 2021-03-04

上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优先购买的新房需网签备案满5年方可转让

本报讯(记者 杨玉红)上海楼市调控再次升级,进一步规范土地和商品住房市场秩序。昨日,上海市住建委、市规资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实施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部分住房限售、严管企业购房等七项内容,又被简称为“沪七条”。

日前,普陀区石泉社区某地块由融创和厦门建发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竞得,溢价率36.15%。针对地块高溢价成交的情况,有关政府第一时间约谈该地块受让人。“沪七条”明确,在土地供应方面,上海将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同时,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分析道,这一系列措施表明了政府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决心和信心,也引导开发企业谨慎拿地。

针对商品住房市场,“沪七条”还将严格新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针对购买商品住房的企业,“沪七条”明确要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实施住房限售,即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在二手房市场,“沪七条”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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