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长三角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今年2月和3月,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先后表决通过有关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法律性问题决定。为了体现长三角三省一市立法的协同性,决定将实施时间统一为2021年4月1日。 >>>详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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