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外貌
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退款单 徐驰 王新华 摄
当下,拍摄“古风”写真已然成为一种时尚。然而,一对年轻闺蜜在影楼竟遭遇“色影师”,一次次午夜电话惊魂,让她们蒙上“大面积的心理阴影”。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涉事摄影师居然使用假姓名、假身份证,就轻而易举在影楼上了岗。行业管理、隐私保护……这一连串的“大麻烦”,更是让人“心慌慌”。
【事件回放】
年轻闺蜜午夜屡惊魂
小周告诉记者,去年11月初,自己和闺蜜小黄刷抖音时,看到一家可以拍摄闺蜜艺术写真照的影楼,颇为心动,便相约来到位于虹口区四川北路的“艳域东方”门店。
两人付款、拍摄后,自称“安诺”的摄影师提出要添加微信。“考虑到照片刚拍好,后续修片也需要沟通,我们就同意了。”小周说。
没过几天,“安诺”就给小周和小黄发来微信。“修片进度慢吞吞,每天却给我们发来好多条微信。”小周表示,起初她们看在“要修出美照”的分上,选择了忍气吞声,但后来对方变本加厉,言辞越来越露骨,“说我们身材好,又说我们穿丝袜很好看……”忍无可忍之下,小周和小黄删除了“安诺”的微信。
本以为对方能够就此收敛,但没料到噩梦却接踵而来。3月初一个午夜,小黄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你和你闺蜜的身材都挺好的……你们的内衣裤……能卖给我么?”接到电话后,小黄吓蒙了,还以为自己幻听,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几分钟过去,她才意识到是之前的摄影师打来的,马上挂断电话。
之后接连好几个深夜,小周和小黄都接到了这名摄影师打来的电话。“每次都是11时、12时打过来,说的都是不堪入耳的事情,我们都要神经衰弱了。”最终,这对闺蜜报了警。
记者听取小周和小黄发来的多段电话录音。对方语声不大,说话吞吞吐吐,内容诸多非分、骚扰之辞。面对小周的反复指责,对方始终不肯罢休,足足纠缠了5分多钟。
记者分时段多次拨打这名摄影师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小周说:“我们报警后,他就失联了。”
【记者调查】
“一辞了之”监管存漏洞
“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肯定不想要这些照片了。一想起那些电话,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小周、小黄曾前往“艳域东方”门店寻求说法,提出终止合同并退款,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应。
记者陪同小周、小黄来到“艳域东方”门店,店长姚先生表示,事发后已将涉事摄影师辞退。经调查,这名自称“安诺”的摄影师,应聘时使用的是假名字、假身份证。
“拍摄写真涉及诸多个人隐私,没有经过细致核实,企业为何随意录用摄影师?这样的‘问题摄影师’仅仅一辞了之,万一仍混迹行业再酿恶果怎么办?”面对记者的质疑,姚店长只是表示,公司会尽力去寻找这名摄影师的下落。
小周和小黄十分担忧:这名摄影师是否会将照片拷贝或外泄,从而给她们造成更大的伤害?对此,姚店长称,照片储存在公司内部系统中,摄影师来上班时,使用的是公司的单反相机,带不走设备和储存卡;同时,工作全程禁止手机拍摄,因此照片不存在外泄的可能。“我们承诺,会将两位当事人的写真照片全部格式化,彻底删除。”
最终,在记者见证下,门店负责人向两位当事人郑重致歉,双方签订了一份退款协议。目前,小周、小黄已全额收到退款。这对年轻闺蜜告诉记者,数月来,这件事成为她们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虽然我们根本没想过索要赔偿,但还是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这段经历,希望加强行业监管,别让更多的人再受到这样的伤害了。”
【律师观点】
企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裕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明文规定被害人向实施性骚扰对象的民事赔偿权利。如果无法提供涉事员工的姓名和真实身份信息,当事的这家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秦裕斌指出,对于这名摄影师而言,使用假身份证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伪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从事违法活动,那更是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在聘用员工时,一定要加强身份核实。
本报记者 徐驰 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