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旻矣)昨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17条“硬”举措,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四个方面支持示范区建设。
鼓励开展“一照多址”
《意见》的出台,聚焦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鼓励开展“集中登记”和“一照多址”登记。
比如,允许示范区内的企业在同一登记管辖区域内实行“一照多址”,制定示范区统一的禁限用名称字号使用规则,共享共建禁限用名称字号数据库,建立覆盖企业准入、业务开展、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务监管制度。
支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委托两区一县市场监管局行使药品批发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审批权,在示范区全面推进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支持加快数字化转型,依托AI视频行为算法分析、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满意消费“下水试航”
据介绍,青浦、吴江、嘉善作为“满意消费长三角”先行区,试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引导一批消费体量大的商业服务企业、电商平台成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企业。
核心区金泽、朱家角、汾湖、姚庄、西塘5个市场监管分局(所)打造“亲吾家”消费维权品牌工作室,运用ODR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可记录、可追溯、有反馈的消费维权通道。
同时,异地消费投诉享有“同城待遇”,全面推行消费纠纷全领域无差别“统一受理”,加快实现长三角先行启动区消费纠纷统一受理、云端调解、线上确定和诉调对接。
为标准化“架桥铺路”
两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示范区执委会抢先开通标准化领域的“路”和“桥”,以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互联互通为试点领域,形成一批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区域协同标准。
目前,示范区首批3个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已于4月21日发布,其余试点的标准也在紧锣密鼓研制中。两省一市还在“团体标准共建”方面深耕发力,青浦和昆山已有5个团体标准实现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