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分过单位集资福利房也能分动迁款? 男子为给心仪女子发红包  盗美发店真发制品接私活 1千余张闲置医保卡被盗刷 给了哥哥动迁款后,他又反悔了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2-01-07
动迁问答

分过单位集资福利房也能分动迁款?

市民求助:

陶壮(化名)和哥哥陶强(化名)为家里动迁之事最近发生了激烈矛盾。哥哥说弟弟在单位有一套福利性房屋,算是已享受过动迁利益,所以这次父亲留下的公房动迁后,所得的征收补偿益都应该归自己所有。无奈之下,弟弟只能前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弟弟在咨询中陈述,他和哥哥的户口都在父母亲生前的一套承租公房内,该房原本承租人是他们的父亲。上世纪九十年代,兄弟二人相继结婚成家后搬出了上述公房,哥哥的户口在2005年曾迁往妻子娘家,两年后又回迁到上述公房。弟弟的户口一直在该公房没动。2008年父亲因中风导致偏瘫,哥哥也不管不问,近十年来父亲全靠弟弟夫妻照顾,直到2017年8月父亲去世。其间因赡养父母曾引发兄弟矛盾,两家很少往来。1997年弟弟在其单位集资分了一套福利性房屋,后来也办出了房屋产权证。2019年6月,上述房屋被征收拆迁,该户共核算获得征收安置补偿款项约人民币420余万元。在协商动迁款分配时,哥哥坚持所有动迁利益都应归自己所有,态度坚决且无商量余地。

律师帮忙:

听完弟弟的案情介绍,我们律师分析认为,本案弟弟至少该享受一半征收安置补偿利益。首先,弟弟可被认定为公房同住人。因上海高院关于公房动迁同住人的认定标准中排除他处有房人,明确指出:其中他处有房屋的性质,仅限福利性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补贴所购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从弟弟提过的材料初步来看,他确实购买了其单位出资参建的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但其单位出资比例只有45%,其余均为弟弟个人出资,单位出资数额未超过房款的一半以上,根据上海高院的司法解答,这显然不属于“他处有房”,不属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而不能享受公房动迁利益的情况。弟弟还曾听说哥哥在妻子娘家可能享受过动迁利益的情况,律师根据以往办案的经验,结合他哥哥户口迁出又迁回的情况判断,哥哥完全有可能在他处享受过动迁利益,但这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调查取证。如果一旦查实,本案哥哥就要被排除同住人地位,全部征收补偿款均归属弟弟一人所有。

走投无路的弟弟只能委托律师启动诉讼程序,之后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查明的事实令人大跌眼镜。原来哥哥早在2006年其岳父家的公房动迁时就享受过动迁利益,分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屋。本案开庭审理后,弟弟及时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本案全部征收补偿款归属原告一人所有,最终法院判决排除了哥哥同住人地位,支持了弟弟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是,弟弟念及亲情,也主动告知法院愿意补偿哥哥20万元。该请求系原告的个人主动行为,与法不悖,法院也予以采纳。最终,案件结果出人意料,享受过动迁利益的哥哥只获得了弟弟给予的象征性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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