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本市实施方案要求,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应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
二、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时严格落实“落地检”,实施“全量扫码”“即采即走”。
未按要求在抵沪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其“随申码”赋黄码。
三、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完成“三天三检”。开展7天自主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
四、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随申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对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来沪返沪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