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常住地在上海的外地户籍人士可在本市经常居住地所在区残联提出残疾人证办理申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这些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遵循经常居住地属地管理与服务。申请人需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经常居住地在上海市”这一基本条件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本市提交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业务申请的,申请、受理、残疾评定与公示等环节均按照《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残疾人证核发流程与要求进行管理与服务。审核、制发证环节则由申请人户籍地县级残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在上海市参加残疾评定后,按照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证‘跨省通办’评定结果异地互认”的要求,符合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申请条件的,按要求到本市指定残疾评定医院参加评定的,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且公示无异议的,户籍地残联应予以认可。
上海市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申请渠道包括线上线下两种,线下申请渠道为申请人经常居住地所在区残联的“区级残联事务受理点”窗口。线上申请可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网上申请办理。详情可查阅上海残联官方微信号。 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