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让“问题家长”依法带娃 儿子在哪里入土为安? “崇明别墅又可以买了”,真?假? 父亲与继母领走了全部征收款,该怎么办?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2-11-23
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

让“问题家长”依法带娃

本报讯(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王晓丹)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召开以“督促监护,筑牢家庭保护篱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线上介绍该院持续完善督促监护工作机制,构建“一个基地、二大抓手、三种类型、四家联动”的工作体系,让问题父母“回炉”,“缺位”家长“归位”,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无缝衔接的做法,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组建“督促令观察员”队伍

2021年,普陀区检察院揭牌成立全市首家集专业化、智慧化、多元化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基地运营一年来,先后督促近80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落实监护责任。

普陀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同时组建一支“督促令观察员”队伍,确保督促监护令履行到位。

组建公益性指导服务

对“根本不想管”的家长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制定个性化家庭指导方案;针对“想管不会管”的家庭强化“引导性”家庭教育指导,联合社工、教师、法学专家等力量,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想管也能管”的家庭拓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

普陀区检察院主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联合区教育局,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家长履职孩子获新生

2020年5月,未成年人曹某某、王某某、蔡某某在一家KTV喝酒唱歌,酒后借故生事,以言语威胁和殴打的方式强行索要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扬人民币2000元,并致被害人轻微伤。后三人将所得钱款分赃。案发后,曹某某等三人均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普陀区检察院经过社会调查,发现三人均系离异家庭,亲子矛盾激烈,法治观念淡薄,受不良朋友影响实施了犯罪行为。普陀区检察院在对三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同步开展督促监护工作。经帮教矫治,三名未成年人均顺利考取大学,家庭关系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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