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软科发布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行人“肇事”的警示 梭子蟹大量上市,这一口鲜你品尝了吗? 土布不土
第5版:上海新闻 2024-08-15

行人“肇事”的警示

纪玉

最近,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惨案。一名行人闯红灯,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车主摔倒后被机动车碾压身亡,事发后还逃离了现场。这名行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在交通参与者中,行人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更有可能是受到身体伤害的一方。因此,人们一般不会把行人与“交通肇事”联系在一起,更不要说犯下交通肇事罪。对于行人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少人认为只是轻微违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上述案例证明,不仅行人的“小违法”可能酿成严重后果,而且行人也可能犯下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行人被判处交通肇事罪,还有其他案例。有行人随意横穿非机动车道,不慎与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摔成重伤;有行人逆向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并闯了红灯,没想到背包挂倒了电动车驾驶人,导致后者被机动车碾压致死……这些案例中的行人都被判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外,机动车会购买交强险等保险,行人则一般不会购买这类保险,一旦需要赔偿,只能全部由自己承担。

行人“肇事”的警示,值得所有人牢记。只要是交通参与者,无论是开车、骑车,还是走在路上、乘坐车辆,都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也越来越强调,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法谁担责”。

增强交通守法意识,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他人。交通安全与秩序,需要所有人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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