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天宝)昨天,市交通委在官网上发布关于《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记者注意到,在修改草案中,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
市交通委在(修订草案)说明中表示,当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可适用于燃油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考虑到近年来经常有市民反映现行《拍卖规定》设置的参拍资格较为严格,导致参拍意愿受阻,故此次修改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通过相关调整,进一步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满足更多有需要群众的合理参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