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
和一些朋友聊读书,他们中有不少人说,虽然读书的习惯还在,但读到的内容却记不住多少了。那么,记不住的书还要读吗?我有一个观点:依然要读,因为,阅读不仅是为了记得,有时也是为了“忘却”。
我有一些永远忘不掉的书:四大名著,金庸小说,《杨家将》《岳飞传》《聊斋志异》《平凡的世界》等等,但若要我说出其中精彩的情节与细节,也记不得多少了。这些书之所以“忘不掉”,是因为它们已经成为我人格与性格的一部分。我在带着这些书赋予我的特质与价值观生活,读书。
我记得的书都是好书,我从书中得到的益处都是“营养”,阅读本身就是一场兼具“吸收”与“过滤”的过程,留下那些好的,忘记那些不好的;或者说,感念那些好的,警惕那些不好的,都很重要。差书没必要被记得,好书中如果有一些糟粕,也需要被筛除,因此,阅读过程中,“忘记”有时候反而比“记得”更为有力。
这么说是因为,人天生具有拥抱美好的本能,一切与文明、道德、原则及秩序相关的记载,不仅会被一代代人继承下来,还会对诸多个体形成终身有益的影响,所以当读者面对美好的时候,是无需费力去理解和接受的,那些美好会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浸入一个人的精神中,成为一个人的言行举止。
但与此同时,不要忘了,春风中有沙尘,清澈河水下有淤泥,同样,阅读有时也会遭遇乌云与风暴袭来,它们同样会给人留下深刻记忆,有时候刻意忘却,反而比较困难。如果作为一名读者,在迎风行走或者赤脚过河的时候,懂得了回避沙尘、不沾脏污,其实就已经具备了强大的选择能力——选择记得和选择遗忘,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走向和生活方向。
可能有的读者会觉得,自己对于阅读没那么深刻的要求,就是单纯地将阅读当成生活日常,希望能记住一点儿有益的启发,但结果是读完之后没几天,就全忘掉了。没必要因此而烦恼,没被记住的阅读,也是有益的,这么说是因为:如果选书错误,本质上不是读者的问题,也不是书的问题,而是一本书与一个人有了错误的相遇,这个小小的误会本身没有什么伤害性,忘了也就忘了;如果书选对了,读得也很愉快,那么记不记得住更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愉快的过程,作为一种情绪会成为记忆的一部分,只记得读书带来的这点儿快乐,也是阅读丰厚的回报。
有一年,我大量阅读了一些人物传记,都是厚厚的大部头,读的时候也很认真,并没有一目十行,但一两年过去,这些传记里的内容能被记得的很少,每本书中,可能只有一两个情节或一两个观点留在了我脑海里,并不为此感到遗憾。很神奇的是,此后每当在别的读物或别人的言语中,听到这几部传记的主人公名字时,都觉得与他们甚为熟悉,觉得曾了解过他们诸多,甚至会将他们当成记忆深处的“朋友”,这样的感觉,实在太好了,受到这样的激励,我会依然将阅读行为继续下去。
受此启发,我认为写作也不尽然是为了记得,有些时候也是为了忘记。有人可能会问,难道被印刷出来的、白纸黑字的内容,主要不是为了被记住吗?从功能层面看,写作的确实现了这样的效果,但从感性层面看,写作具备批评、和解、告别等诸多功用,如果一名写作者通过书写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与一些矛盾、困惑彻底作别,那些被写出来的内容,就会成为被忘却的部分,它可能会对别的读者有用,但对于亲手写出来它们的作者来说,已经是彻底的过去时了。
有些作家不肯谈论自己过去的作品,这是因为他们必须在遗忘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新的写作尝试。那么作为读者,如果把阅读当成一场“为了忘却的纪念”的行为来看待,是不是会放松很多?读书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启发,也不是非得从阅读中收获些什么,哪怕读完就忘也无所谓,这样的阅读态度,或许能把自己从被捆绑了太多东西的阅读行为中解放出来,实现真正的轻松阅读。
所以,不必焦虑记不住《红楼梦》里有多少场盛大宴席,也无需纠结《百年孤独》的魔幻细节,因为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比如对人性的洞察、对自由的向往、对美的感知,早已被深深地铭记,当某个清晨醒来时,你会突然发现,自己比昨天更通透了些,这才是阅读最迷人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