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博文)上海市消防救援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助力上海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消防救援局“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发布实施。
新措施亮点之一,是公众场所营业前审批实现了“不见面、零跑动”。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是消防部门法定的许可事项。上海消防部门深入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线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告知承诺快速办理,提供“不见面、先审批、零跑动”的“告知承诺制”服务,实现“承诺即准营”,当天申请当天办结。
每年3月底前,消防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实行“先计划后检查”。原则上对同一企业一个年度周期内最多实施一次消防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涉企检查提质增效。消防部门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面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无事不扰”制度,单位对标自主申报后,消防部门根据单位信用记录和消防安全风险状况综合评定,符合条件即纳入“无事不扰”的名录管理,对名录内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