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警惕“廉价外卖” 九子大赛动起来 揭穿“名包勒索” 自媒体违规受罚 法律铐牢“流量黑手” 对AI编谣传谣说“不” “好人条款”有效 施救者权益得彰
第8版:社会新闻 2025-08-08
地铁站好心搀扶反成被告? 法院判定救助者无责

“好人条款”有效 施救者权益得彰

地铁站自动扶梯上,善意的搀扶却意外导致他人摔倒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简称“上铁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厘清《民法典》中“好人条款”边界,守护“主动救助他人”的善行。

去年3月,上海地铁打浦桥站高峰时段,乘客冯某正搭乘站内上行自动扶梯,因站立不稳,猛地向后倾倒。站在冯某身后的乘客刘某毫不犹豫地伸出手臂,及时将他扶住,避免冯某可能遭遇到严重伤害。由于事发突然,刘某在施救借力时脚步向后撤一步。正站在刘某后方的丁某等几名乘客因这一连锁反应纷纷摔倒。丁某摔倒受伤后,将冯某、刘某和上海地铁某公司三方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等5万余元。

原告丁某认为,被告冯某在乘坐自动扶梯时没有站稳扶好,致使被告刘某的行动受到影响,是导致自己受伤的直接原因,被告冯某应对自己的损害承担责任;被告刘某为了挡住冯某摔倒而后退,与自己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丁某提到,被告上海地铁某公司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有责任保障乘客安全,包括对乘梯秩序的维护和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但本案事发时没有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缺失,应对自己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上铁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本案审理查明的事实,被告冯某搭乘涉案自动扶梯,因自身原因站立不稳向后倾倒,所幸其身后站立的被告刘某及时将其扶住,但也因此妨碍其他乘客正常乘梯,造成原告等3名乘客摔倒、场面混乱的后果。被告冯某的行为与原告摔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冯某对此负有过错,应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原告在搭乘自动扶梯时未紧握扶手,在突发情况下来不及应变,未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对损害结果的产生也有一定过失,可减轻被告冯某责任。

被告刘某在案发时面对紧急情势,及时对即将摔倒的被告冯某予以救助,该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应当予以褒奖。被告刘某实施的救助行为并无不当,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本案中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上海某公司已举证证明案发时涉案自动扶梯未现故障,其对自动扶梯进行必要保养检查,事发后工作人员也及时到场处置,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上海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冯某对本次事故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剩余30%由原告自行承担。对于原告诉请各项赔偿项目,经依法判定后确认为3万余元,被告冯某承担70%即2万余元。

本报记者 陈佳琳 通讯员 黄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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