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玉
商家好心将厕所借给路过的老人使用,谁知老人在厕所内猝死。事后老人家属将商家告上法庭,认为其延误抢救、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21万余元。佛山两级法院审理后,均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求。
商家借厕,纯属善意,发生猝死事件实在是一场不幸。更让人遗憾的是,死者家属以此索赔。做好事反而引上官非?这样的困惑恐怕不仅萦绕在被诉商家的心上,也让旁观者感到纠结——难道为了避免类似麻烦,以后应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见,法院如何判决、如何讲清判决背后的法理和道理,关系到的不单单是这一个案件,更会在社会心理上引起阵阵涟漪,带来后续效应。
事发当时,商家已采取拨打120、撞门施救等措施。法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厕所存在安全隐患,亦无法证明被告的救助行为与死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已履行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法官表示,商家出于善意无偿借厕,不能苛求其配备专业急救设备;并且提醒,类似猝死事件往往由多种因素叠加所致,公众应理性维权,避免“好心反被责”的寒蝉效应。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让商家卸下了负担,也让旁观者松了口气。像这样“为善举撑腰”的案例,并非个别。比如之前在上海发生的“地铁站扶梯上好心助人,导致第三人受伤”案,法官认为助人者的救助行为并无不当,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因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案例中,法院并非简单地站在“好心人”一边,更是在法治框架内阐明道理和逻辑,让人心服口服的同时形成稳定预期——法律将保护哪些行为,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实际上,确有“好心办坏事”,因存在违法行为、明显过错等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同样发人深省。
一个崇德向善的社会,是人们都期望的。在一个个案例中凝聚起共识,明确行为边界,甩掉思想包袱,让善意与善举遍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