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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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版:新民法谭 2025-12-12

将保险公司当私人“提款机”

一外卖骑手三年骗保28起

本报讯(记者 孙云)相似的事故地点、相近的事故时间、同一名受伤骑手,太蹊跷了!近日,徐汇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故意制造事故、伪造材料、重复理赔等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诈骗案,一名在近三年时间中累计骗保28起的外卖骑手张某某被徐汇区法院判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不到两年的时间,向我们公司申请理赔的就有20多起交通事故,相当于平均每月一起,这太不正常了。”2024年5月,徐汇公安机关接到某保险公司报案称,发现一名外卖骑手的保险理赔材料存在多项异常,“除了事故频率过高外,该骑手遭遇交通事故的发生地也过于集中,甚至还存在半小时内连续发生三起交通事故的情况”。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2024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2025年3月,该案被移送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调查,检察机关发现,2020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间,张某某通过不同外卖平台投保的骑手保险,多次以同一起交通事故重复申请理赔,而且,还提供了虚假的医疗发票、误工证明等,夸大损失程度,进而骗取保险公司支付更多保险金。此外,他还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故意制造虚假事故,索取理赔。

“因为工作性质,我经常会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到案后,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偶然有一天,我发现我将之前理赔过的发票再次提交理赔也能成功,便萌生了骗保的想法。”据张某某交代,其伙同王某某伪造交通事故,骗取更多的钱,“我俩都是骑手,我们就约定好在我的住处附近,分别驾驶各自的电瓶车,迎面相撞,随后向多个不同的外卖平台申请事故理赔。”

“证据显示,共有四家保险公司遭遇骗保。其中,张某某以事故受害人身份,通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虚假理赔7次,成功骗取了保险金5万余元,9万余元未遂;以被保险人身份,通过骑手综合险、共享单车综合险,虚假理赔21次,成功骗取了保险金12万余元,另有1万余元未遂。”承办检察官介绍道。近日,徐汇区法院对张某某作出上述判决。同时,依法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这是一起新业态领域的保险诈骗案件。骑手在工作中遭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较大,为此外卖平台大多通过每天自动扣除保险费的方式,为骑手强制投保了意外保险。然而,由于骑手常常在多家外卖平台接单,该类保险的理赔操作也比较简单,因而,近年来骑手利用交通事故欺诈骗保的情况屡有发生。”检察官提醒,“广大骑手要树立保险理赔的正确认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切勿蓄意骗保,触犯法律底线。同时,广大保险公司也应加强审核监管,完善事故认定机制,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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