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果
近来,先后遇见两位老友,皆因伤病以拐助行。见之感慨,与之细言,力劝他们尽量早点弃拐拄杖。
这位曾经风流倜傥的戴兄,摔了一跤,在家撑双拐,不敢出门,一不方便,二怕有碍观瞻。我上门探视,双拐拖一腿蹒跚移步,不忍直视。问多久可弃拐?答难说,看情况而定。我言坚持锻炼,一定要丢掉双拐。
初夏,在一次饭局上碰到久未谋面的老前辈阿德哥。他依旧神情矍铄,但走路一瘸一拐。原来是他右腿膝盖肌肉萎缩所致。我说萎缩为什么不拄杖助行?他回答这太难看,已满脸沧桑了,扶根拐杖更加苍老。他拉起裤腿,膝盖贴满膏药,因为不走路肌肉萎缩,肌肉萎缩更不能走路,恶性循环。我说你必须拄杖,先走起来,一切才有向好的可能。他不语,还在犹豫。
他是个文人,曾居高位,是听得懂话的人。我和他聊起戴兄的事。我叫戴要弃拐,因他是受伤,而你应该拄杖,你是病患。拐杖,看似相同的助行工具,实则二者间的使用功能和文化符号大相径庭。撑拐,动作虽难看,有落寞衰弱之隐,但助行必不可少。拄杖虽也助行,但更彰显文化意义,有一种宣示独处高岸之精神。他嘿嘿笑了,微微颔首。看来心里似有认同。
其实,手杖中西都有,西方多直杖,中国多曲杖。民国时称文明棍,中译“司的克”。当时许多名流绅士,也喜欢拿根“司的克”无病呻吟,以作身份或腔调的象征。
小时候,我看过一部电影《东进序曲》。里面有个反派角色,国民党军苏鲁皖部的政训处长段泽民,这位段处长就是一个瘸子,演员模仿他拄杖走路高低如浪涌一步三摇晃,好像跳伦巴舞一样,印象极深。心想,这演员演得真好,第二天在学校操场上,我们几个调皮捣蛋鬼学着走一步右腿甩三圈,引来同学的嬉笑,也招来老师一顿呵斥。
长大以后,知道拄杖大有讲究。《礼记》有言,杖于家、杖于乡、杖于国,并以此喻五十岁为杖家之年,六十岁为杖乡之年,七十岁为杖国之年。八十岁,则杖朝之年。一杖跺于殿堂之上,红颜华发,三足鼎立,那气派宛若海到尽头天是岸,山至高处人为峰。
那么九旬之翁呢?也有说法。“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这又进入另一套程序了。九十岁,可能已不能拄杖了,需要卧床。皇帝若要讨计问策,则派专人上门咨询取件,还需要带上珍贵的礼物。
有趣的是汉代的“鸠杖”,杖首雕一只斑鸠,朝廷赐予七十岁以上贤者。持者可自由出入官府、免赋税,辱之者以蔑视皇权论罪。这算是古代尊老敬贤的天花板吧。至于“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之类的职场智慧衍生品,那是古人们的处世之道。
十余天后,电话阿德哥:杖否?在手。可下楼啦?天天早晚小区溜达。呵呵,杖朝之年,此“朝”乃朝阳夕照之意。不糊涂,还能杖行几年。
又问戴兄近况如何?已弃拐拄杖。再拄几月可弃否?可,但不弃了,友人都说我扶杖反而见风度。不有碍观瞻了?不,与双鬓渐生白发相得益彰。撑拐扶杖之间,戴兄领悟得又快又通透,是真正经历过弃拐拄杖之人。
心境渐变,看法亦然。日日摩挲之余,感慨以杖跺地的橐橐声比狮吼虎啸还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