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11国与清政府的外交关系
第35版:封面报道 2021-09-06

11国与清政府的外交关系

周洁/刘绮黎

萨道义

格尔思

在使馆区进进出出的尽是戎装在身的各国军人。

穆默

鲍渥

日本公使馆

小村寿太郎

柔克义

美国使馆的卫队哨兵在瞭望。

荷兰公使馆

葛络干

西班牙使馆局部。

姚士登

比利时使馆原大门

1900年5月31日,就在清政府发出照会同意洋兵进京的当天,由英美法日俄意等国300余名军人组成的第一批使馆卫队,携炮自天津坐火车进入北京。

整理|周 洁 制图 | 刘绮黎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相继签订,各国开始在华设使馆、驻使节。1862年,清廷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接管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事务。后根据《辛丑条约》改为外务部。

清末外交经历了哪些变迁?与清朝签订《辛丑条约》的这十一国公使是谁?11国和清朝的关系如何?

英国

一般认为,历史上第一和第二位英国驻华全权公使是马戛尔尼伯爵和亚美士德伯爵,两人分别在1793年和1816年来华,但两人都并不常驻中国。

1854年,英国公使再次提出“遣使驻京”。英国率先据条约正式提出“进京长驻”的要求。随后,英、法等西方列强开始在北京开设驻华大使馆。

1861年,英国代表额尔金正式进驻位于北京的英国公使馆。

1901年时任公使:萨道义(Sir Ernest Mason Satow)

俄罗斯

1689年,清朝和沙皇俄国之间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这是中俄第一份边界条约,也是中国与西方国家缔结的第一份国际条约。

1861年7月8日,俄国公使巴玉色克入驻北京。这是第一任俄国驻华公使。此前俄国来华使节不是驻华公使,而是特使、专使。

1901年时任公使:格尔思(M. M. de Giens)

德国

1861年,清廷与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的代表艾林波签订《中普通商条约》,其中规定:“在条约交换批准五年之后,允许普鲁士使节进京居住。”表明中国与普鲁士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德国首任驻华公使为列斐士。

1901年时任公使:

穆默(Alfons Mumm von Schwarzenstein)

法国

1856年,法国借广西西林“马神甫事件”派出远征军,与英国共同对中国进行武装侵略,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在《中英天津条约》签订后,桂良、花沙纳同法国专使葛罗正式签订了《中法天津条约》。

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签订。

1861年3月25日,法国第一任公使布尔布隆抵京,正式进驻东交民巷法国使馆。

1901年时任公使:

鲍渥(M. Paul Beau)

日本

1874年,日本派内务卿大臣大久保来华商议建交和在北京设立公使馆事宜,总理衙门安排他住在煤渣胡同贤良寺里。

1875年,获得批准后,日本在北京开设公使馆。1894年,爆发中日甲午战争,两国曾断交,日本驻华公使中岛雄回国。签订《马关条约》后,两国复交,驻华公使回到北京。

1900年前,位于江米巷路北的日本旧公使馆,在义和团围攻使馆区时虽未被破坏,但在《辛丑条约》后,日本却借口原址狭小,不敷使用,趁机迫使清政府将西北面的詹事府、肃王府、柴火栏胡同及部分民宅划为新使馆用地。

1901年时任公使:

小村寿太郎

(Komura Jutaro)

奥匈帝国

1871年,奥匈帝国任命喜理治为首任驻华公使,驻华公使由驻日和驻暹罗的公使兼任而常驻东京。

1897年,奥匈帝国公使馆代办阿图尔·冯·纳色恩买下北邻长安街、西临台基厂约12800平方米的地产,经两年多的施工建成了奥匈帝国公使馆。

1901年时任公使:齐干(M. M. Czikann von Wahlborn)

美国

1862年,蒲安臣以美国驻华公使的身份来到中国,在任期间,贯彻了美国对华外交中的“合作政策”,给清政府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蒲安臣既是美国驻华的第一任公使,又是晚清政府派向西方的第一位外交使节。1867年,蒲安臣离任之后,代表中国政府出使美、英、法、普、俄诸国。

1901年时任公使:柔克义(M. W. W. Rockhill)

荷兰

1873年,荷兰公使馆在北京东江米巷设立。首任荷兰驻华公使费果荪。

1901年时任公使:

克罗伯(M. F. M. Knobel)

意大利

1866年,意大利派遣海军中校阿尔明雍为特使,率领军舰抵达中国,要求与清政府缔结通商条约,在清廷的妥协退让下,“中意通商条约”谈判进行得相当顺利。

1869年,根据与清廷的协议,意大利国设立自己的公使馆,首任意大利驻华公使为费三多。

1901年时任公使:

萨尔瓦葛(Marquis Salvago Baggi)

西班牙

1868年,西班牙进驻由中国传统四合院改造而成的西班牙使馆,首任驻华公使克维度。

1901年时任公使:

葛络干(M. B. J. de Cologan)

比利时

1845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比利时国驻印度支那总领事兰瓦受国王派遣来华,要求将“五口贸易章程一体颁发,裨得同沾德泽。”比利时虽没有和中国订约,但通过五口贸易章程的“一体颁发”,“无形中享有英、法、美各条约所许的权利”。

1865年,中比达成《通商条约》协议后,协议未经正式交换生效,而比利时迫不及待地在东江米巷区域附近正式建立比利时国使馆。首任比利时国驻华公使为金德。

1901年时任公使:

姚士登(M. Joostens)

注:1900年义和团运动之后,根据《辛丑条约》的规定东江米巷改名legation Street(使馆街),其在中方绘制的地图中则正式更名为东交民巷。

公使和大使

随着世界各国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为便于相互间的联系,各国特别是欧洲国家纷纷向外派遣使节。在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上,英、俄、法、普鲁士等八个国家签订了一项公约,商定将外交使节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大使、特命全权公使、代办。

就职权说,大使是本国君主或元首的代表,公使代表本国的政府,因此地位比大使差一些。二者除了应酬礼节之外,没有什么区别,但当时帝国主义国家照例只向政治地位对等的一等国家派遣大使,其他二三等国家只派公使驻节。

只有一个例外,因为苏联在外交上绝对承认各民族平等,因此凡是承认苏联的国家,苏联一律派遣大使。1924年,苏联和我国恢复国交,这也是中国有大使的开端。

参考资料:杜春和《从〈荣禄存札〉看〈辛丑条约〉的签订》、胡愈之《大使与公使》、中国社会科学网、东交民巷搜狐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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