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0日 星期五
曲解的法律,只是性别冲突的道具
第77版:专栏/假装专家 2024-04-22

曲解的法律,只是性别冲突的道具

沈彬

沈彬

专栏作家

Columnist

假装专家,低空观察

结论就是,强化性别冲突,才有流量吃。

“福建地方立法女方能查询丈夫大宗财产”,这个小小的事件,又一次按动了舆论场里性别对立的“核按钮”。

“不开心”者觉得这是对于男方的单方面的歧视,要么就是夫妻互查,要么就不能查,凭什么只许女方查。而另一边觉得,本来法律就规定夫妻可以互查。

舆论圈浸淫这么多年,我感觉性别这个事真的太上头了,很多法规、案件被不断扭曲、刻板化、肢解化,达到引流、拉仇恨、巩固本方立场的目的。“男频”公号里天天从法律新闻里读出:“男性被各种制度性、系统性压迫”,女朋友肯定是捞女,娶回家就变成翟欣欣,坑你钱、送你“帽”,法律还不管……“女频”是另个镜像,什么都总结成“不婚不育保平安,姐妹们加油!”。

舆论场里被性别冲突钉在热搜榜上的法律问题,不如说是维持性别冲突的道具。

回到福建那个地方立法,立法表述不能说没有问题,之前征求意见稿的版本里面,规定夫妻双方都可以查,但是,到正式立法时,却突然写成了妇女一方可以查。

不过,问题也没有那么大!正好采访上海滩著名的老娘舅律师张玉霞,她作为一个家事律师,哪怕进入了诉讼程序,哪怕申请到了法院的调查令,哪怕是资深的律师,但调查夫妻共有财产时还是阻力重重,更不要说普通妇女拿着结婚证书去申请调查了。直白地说,这样的立法象征意义更大一些。

很多“女频”用户坚持认为,福建规定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自媒体号告诉她《民法典》早就规定,夫妻之间可以互查的。

依据呢?《民法典》第218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首先,这是《民法典》物权编的内容,不是婚姻家庭编,主要规范的是房产买卖人、抵押权人等人的查询;而且更关键的是要确认房地产信息之后,才可以查询,而不能“以人查房”,和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关系有一点,但不多。

再比如,一部最高法治理彩礼的司法文件,其实并没有新的规定,只是对既有司法政策的重述,却被不同性别抓住了各自的重点,“女频”看到彩礼要被禁,“男频”看到有过共同生活,彩礼就要被分走……真是六经注我,我才是受害者。

去年3月,曾有一则“重庆规定:未经女方同意,亲子鉴定无效”的消息刷屏,“男频”自媒体津津有味地吐了一摊“老王”“绿帽”“接盘侠”的口水,俨然成了诉苦大会、“绿帽俱乐部”。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公布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的相关案例,其中有一则是,当地计生部门以“计划外生育”为处罚理由,要求某女士做亲子鉴定并罚款,女子不服,打起了行政官司。法院态度是,行政部门不能为处罚违法生育,就强制公民接受亲子鉴定,这侵犯到公民的亲子权利、隐私等敏感的私权利。而且这种计生部门强制做亲子鉴定的规定,还被全国人大法工委专项纠正过。

这个事儿跟“老王”没有关系,但很多人以此为依据,强化刻板印象。明显的断章取义、无事生非,成为一方的控诉的理由,却被另一个频道当成了中国女性权益保障的巨大进步,欢天喜地。

“撇开法律不谈,法律就没有性别歧视吗?”正所谓“假命题蕴含任意命题”,从一个错误、曲解的前提开始,各方都能得出让自己喜欢的结论,结论就是,强化性别冲突,才有流量吃。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