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波
“逛”字的发明人很聪明,一个狂加一个走之底,把出外闲游者的意趣神态一下子点题,让人生出许多非分之想。
在《辞海》中,“逛”字只有四个字的解释:“出外闲游。”这起码包含了三层意思:一层是“逛”不能在家里,在家叫待着,蹲着,或猫着,如果您愿意走动,也只能称“踱步”;第二层意思必须有闲暇,有闲情,且有闲趣,否则那不叫“逛”,叫赶路;第三层意思当是悠然地、适意地、东张西望地散步,偶有专注,也仅只是一时兴发,散步是主流主潮主要目标,否则就成了直奔主题的急行军。
“逛”字一出,人们就发明了各种各样的逛法。照性别区分呢,女人爱逛服装店、首饰店、化妆品商店,男人爱逛书店、食品商店、体育用品商店。再往细处琢磨,老头们爱逛鸟市花市古玩市场;小孩子爱逛冷饮店小书摊;热恋中的青年男女虽然爱逛公园,其实是逛人之意不在走,而在柔情蜜意中。总而言之,逛这种行为应属人类专利,或者说是人类的一大发明。非洲草原上的动物们,无论凶猛的狮子、憨厚的犀牛,也无论是硕大无朋的大象、丑陋无比的河马,尽管有时在草原上或河谷里潇潇洒洒,做出逛的姿态,其实那都是在无可奈何地觅食。一个人饿着肚子四处走,您非要说他是在逛,这不是损人吗?
所以我说世上只有人才能享受到逛的滋味儿。
我是属于喜逛又厌逛、时逛时不逛的一类人。在北京家里一待,蛮自在地沏一杯茶,听听京剧里的老生唱腔,比到大街上参加人挤人运动舒服得多,所以我讨厌逛。但是话也不能说绝了,赶上一天秋高气爽,带上女儿到附近公园走走,踩着“沙沙”作响的秋叶,聆听秋蝉告别演唱,或是卧看流云与风筝逗闷子,枝头上红彤彤的柿子冲你笑得灿灿然,你会觉得今天逛得痛快!
这说的是喜逛与厌逛的两面性。时逛时不逛,也有个讲究,在北京不逛或少逛,出差在外地则马不停蹄不逛也逛,逛瘾大发,四处乱逛。这是因为外地与北京相比更带几分新鲜奇妙,我的这种逛法属于审美领域的范畴,叫做少见多怪,或曰喜新厌旧,都成,只要让我逛。
不久前同一批文友逛福州,从商店、画店、寿山石店逛起,直到菜市场海鲜市场为止,逛得腿肚子转筋方才作罢。逛一逛不打紧,在商店门前的花坛里,我发现一枚纽扣状的土块,捡起一捏,发现土里包着一枚古钱。回到住处用水冲洗出来,竟是一枚宋朝的“嘉祐通宝”,这宋钱和苏东坡王安石属同一时代,没准当年曾被逛的祖宗苏东坡捏起去买过茶叶呢?!
现在这枚逛的结晶“嘉祐通宝”静静地卧在我的台灯下,铜绿斑斓,在夜深人静时与我以独眼相对,默默讲述着它逛了八九百年的故事。于是我认定出门在外非逛不可,该逛而不逛,枉对绿水青山锦绣意,甚至一个大钱也不值!
在北京逛街,顶好是骑自行车,这是半自动化的一种逛法。另外最好是在雨中,当然不是倾盆大雨,那是成心当落汤鸡。斜风细雨,行人稀少,你慢慢地驱车驶过宽阔的东西长安街,左顾无人,右盼无车,委实也是一种难觅的意境。
有一次到故宫参观一位收藏家的展品,可以骑车进东华门。我就恰恰赶上了一个雨天,首次骑车逛故宫,发现偌大的故宫里空无一人,满目是绿树红墙黄屋顶,加上淅淅沥沥的雨声。路平如镜,雨脚如丝,你一路驰去,古城的静谧、故宫的神秘,衬以历史背景的各种想象,把“逛”推到某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极致。
这是一次诗意盎然的逛,因为我感到故宫里骑车游逛的惬意,尤其在雨中逛故宫的难得,索性放弃了那次参观。故宫本身就是一件举世罕见的艺术珍品,能允许我骑上自行车四处把玩欣赏,独自借雨纱雾幔的遮掩尽情浏览,本身就抵得上一百次平庸的参观。前面我曾说过逛的一层意思,这不包括有计划、有组织的游览观光。逛,顶好是在有意无意之间,似逛非逛之际,比如我和故宫的那次雨中偶遇,就达到了神游与身游合而为一的境界,故不可不记。
正因为逛的实质是在自己自在的心态支配下的散步,我从内心深处期望着去逛。像卢梭或康德一样,像歌德和席勒一样,像在伦敦图书馆的马克思一样,听凭心灵去思想的原野漫步,听任智慧向历史的山地攀登,这种逛尽管劳神又费力,但毫无疑问是最高层次的一种逛。
我不敢说自己此生能否达到这种境界,但我愿意借助稿纸的小方格去一步步走去,或曰一步步逛去,那么我相信自己不虚此生,再补充上一句吧——不虚此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