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招募同乡生产巧克力,假冒日本品牌巧克力进行组装、打码、包装,通过网络平台销往全国各地。至案发,刘某某一伙人已生产、销售假冒巧克力49万余盒,销售金额1800余万元。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昨天通报该院集中管辖办理本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3年多来的情况及典型案例。上述案件是本市首例假冒核准在我国领土延伸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案件。刘某某等自2018年起,伙同他人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招募同乡在广东惠州设生产窝点,并将成品运至深圳,组织小工将假冒日本某公司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成品巧克力组装、打码、包装,通过淘宝、拼多多等平台销售。其间,刘某某还销售假冒奶粉。至案发,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产售假冒巧克力49万余盒,销售金额1800余万元;销售假冒奶粉金额41万余元。
2月底,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某等十七人分别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犯刘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五年,并处罚金400万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三年,并处罚金2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