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玉
近日,安徽铜陵有网友称,孩子所在班级收取高额“班费”,每人2000元,一个班40人,总额高达8万元。铜陵市相关部门回应:此项费用由班级家委会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代收代支,是为了方便家长,减少琐碎费用缴纳次数,集中一次性缴纳的班级代管经费,此项费用收支均不经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虽说“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但这笔“班费”仍有不少值得说道的地方。一是这笔班费数额高达8万元,如何决定、监督其支出用途?即使收支明细公开,如何保证所有支出都是必需、合理?二是每人2000元的班费,对有的学生家庭来说或许是不小的负担。所谓“征得全体家长同意”,是家长们确实都发自内心地赞同,还是为了孩子不被“另眼相看”,而不得不“同意”?三是就算班费收支不经过教师,但学校对家委会有指导的责任,费用又是主要用在学生的学校生活中,学校无论如何都不能“撇清关系”。
近年来,一些家委会被批评“变了味”,原本应该更好地发挥家长作用、成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重要桥梁,却在实践中偏离了初衷。比如,有的家委会涉嫌乱收费,或是通过“众筹”给教师送礼,若有家长提出不同意见,就会受到排挤。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既不能“缺位”、成为“摆设”,也不能“越位”,甚至宣扬不正之风。
家委会行事应有边界。以收费为例,不仅要公开透明,还要保证支出的必需与合理,不增加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并让家长充分表达意见,尊重家长选择。家委会应该明确定位与职责,并设定行事规则,在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沟通家校的同时,自身也要接受监督。有的地方教育部门为家委会工作设立“负面清单”,如不准发动家长向教师送礼、不准乱收费、不准强制捐赠或摊派教学用品或设备设施等,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家委会行事有据、有度,才能更好地服务学生与家长,发挥家校纽带作用。学校也要帮助家委会设定与执行行事章程,共同抵御不正之风,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