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2日 星期五
检哪样,你来定! 九旬老伯再婚后生悔意 欲拿回赠与赡养者房产 怀揣老照片,台湾小伙来沪寻亲 用爱岗敬业诠释家国情怀
第5版:社会新闻 2023-09-03

九旬老伯再婚后生悔意 欲拿回赠与赡养者房产

法院以“被告未尽赡养义务缺乏事实依据”驳回原告诉求

20年前,独居老人王老伯立下“以房养老”遗嘱,承诺去世后把全部财产留给照顾自己的刘先生夫妇。然而,王老伯在96岁之际因再婚而提出要拿回房产,起诉至法院要求撤回当初转让房屋一事。法院会支持老人诉求吗?

出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王老伯早年与妻子离异,也不与子女来往,多年来独居。刘家从上一辈开始便与王老伯熟识,刘家夫妇与王老伯既是同事又是晚辈,10余年来一直很照顾独居的王老伯。2004年,王老伯立下遗嘱,表示自己去世后由刘家夫妇继承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他在遗嘱中写道:“他们以胜似亲人的关爱帮我度过伤病痛,关注我的日常生活,做了许多事情……”

2005年,王老伯手写《赡养及财产赠送协议》,明确提出愿与刘家夫妇建立赡养关系,确定其过世后房屋及全部财产归属刘家夫妇。当年12月,王老伯与刘家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过户至刘家人名下。一直以来,王老伯从未向刘家人提出支付房款,刘家人也从未要求他搬离,王老伯在该房屋居住至今。

2019年6月,93岁的王老伯认识了现在的老伴,并于2020年登记结婚。其间王老伯两次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分别撤诉和被法院驳回。2022年8月,王老伯再次以刘家人未尽赡养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对房屋的赠与。刘家人表示,在被起诉前,他们经常陪伴老人,带他参加旅游、聚会等,并在庭审中提供了双方合影照片等证据。起诉后,王老伯将他们微信拉黑、拒绝登门看望,但他们仍坚持履行赡养义务,发短信关怀老人。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王老伯系自行书写《赡养及财产赠送协议》并签字,被告虽未签字,但双方随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该协议,原被告之间成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被告在获得赠与房屋前已照顾原告10余年,原告对此认可而将房屋赠与被告。在赠与房屋至原告第一次起诉被告的10余年间,并未有证据表明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或双方发生矛盾。原告因其自身婚姻关系变化而需要房屋,并非被告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以被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为由提出撤销赠与,缺乏事实依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王老伯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指出,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个人通过合同等方式建立赡养关系,不失为社会养老机制的一种有益补充。本案原告系高龄老人,在无亲人照顾的情况下,与同事建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赠与不可随意撤销,本案中,在被告已照护原告多年,且房屋已经赠与被告的情况下,原告因自身婚姻变化,多次至法院诉讼,欲要回房屋产权,实属有违诚信及和谐社会善良风俗。

需注意的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通讯员 张硕洋 徐红 本报记者 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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