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康路第三小学里面看,原先“界墙”上有彩绘 受访者 供图
施工后彩绘没了,建筑外观也改变。现施工围挡已拆除,学校在操场上依旧设了黄色围栏保障学生安全 陈浩 摄
执法人员上门查看 陈浩 摄
今年2月,有居民拍到老宅墙体已变成新砖 受访者 供图
陕西北路354弄7号,一幢百年老宅竟被“拆后重建”,甚至殃及了一墙之隔的小学。这一未经许可的“大动作”,引发了小区居民的焦虑和关注。他们近日纷纷向“新民帮侬忙”发来诉求:如此大兴土木是否会对周边老房和学校的安全造成影响?后续又该如何处理?
拆建过程有照为证
3月26日,记者实地走访。在居民指引下,从位于陕西北路奉贤路一处标有“陕西北路342弄1—17号”的小区通道,穿巷绕走,才找到了354弄7号的“现场”。
新建而起的建筑“夹”在老房子之间。通过一处由实墙砌起的院子,就进入了这套房子的室内。记者看到,户内的地面用红砖砌起了一道道高约15厘米的“地垄”,这是在做地坪抬高,据说是防水和铺排下水管道设施的需要。房子四周的墙面全是新的,已粉刷水泥。建筑南北总体呈L形,均有2层,现只有简易木梯可爬。
记者找到一处居高临下、可一窥全貌的位置,结合一张张根据时间顺序拍摄的图片,这幢老房被拆建的过程一目了然。
今年年初的图片显示,该处房屋朝南一间为2层,2层以上是斜坡尖顶,红色砖瓦。这间房北侧,紧邻还有一间,此间2楼部分是敞空的(据工人称此时2楼的墙已经开始拆旧),上方盖有简易挡水材料。
2月中旬,老房已经拆除,正在新建。图片中房子四周的墙俱是新砌的,红色新砖十分醒目。
等到3月,新建房子的轮廓基本已经框定。此时,红色的砖墙已经砌上水泥。对比先前的图片可以清晰地看到,房子的轮廓发生了较大改变。首先,朝南那间的斜坡尖顶已经去除,2楼顶上变成了一个大平台。而这间房北侧原本的另一间也有“扩建”之嫌。
周边家长忧心忡忡
记者注意到,该房屋东侧,是一所小学——西康路第三小学。两者共用一堵墙。也就是说,该房屋的东墙,即是学校的围墙。这堵墙边在学校的那一侧,是学校的操场。施工方为了施工安全,在围墙处竖起了高高的围挡。学校为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又在围挡外加设了黄色围栏,还每日派人巡视,提醒学生在操场上活动时不得靠近“禁区”。
工地面貌持续不变,校方多方反映无果,引起了不少学生家长的担忧。“孩子们在操场上活动,多不安全!学校围墙上原本的巨幅彩绘被破坏殆尽,红外报警器和摄像头等安防设施被拔除,甚至人可以直接从围挡处钻进学校。学校的校园安全何在?”
而让家长们更为不满的是,对方一开始说的是“装修”,后来竟变成“拆房”,现在又变成“重建”!“这样干都可以吗?”有家长质疑。
自称危房否认扩建
3月27日傍晚,记者当面采访了陕西北路354弄7号的沈女士(系业主委托人)。
关于“装修”为何变成“拆建”,沈女士称这处房屋很长时间不住人了,一开始只是想装修。最初方案是不动墙体,在墙体内侧做加固支撑的保护,但后来发觉百年老宅真是“太老了”(建于1924年,建筑面积82.31平方米),墙体鼓包开裂,都酥烂了,里面“湿答答”,甚至徒手都能扒下墙面,实在很危险,不能继续使用。此外,据沈女士所述,由于这里是地势低洼处,周边居民的污水都汇聚至此且没有进一步“出路”,因此房内客厅地下和房子的庭院里积满臭水。“由于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工程只能‘升级’。”
沈女士坚称,房子并没有扩建,也无增高。四周都是邻居的房子,是框死的,不可能扩大;所谓增高也是不存在的,原本两间房是两层的,如今还是两层,甚至还把尖顶也“牺牲”了(本来阁楼可以设计作为衣帽间)。至于老房是否被全部拆除,沈女士强调“只拆了四面墙的三面”。
未经报批被令停工
记者联系了南京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只能界定为“涉嫌”违法建筑。认定违法建筑需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最终的定性,要经由规划局出具法律文书,才能由管理部门确认。
对方给出了这样的理由:他们联系走访了城市档案馆,没有调取到该建筑的相关档案图纸。因缺少最原始的资料作为比对,所以“难以确定”“不能判断”该处是否是违法建筑。但执法队也承认,对方没有取得相关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明,该民宅拆建未经报批,已要求停止施工,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建设审批。
“拆落地”后“再行重建”
记者又咨询了相关专业部门,得到的回复是: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一个法定程序,由规划部门协助,城管部门认定。通过档案馆,调取建筑原始图纸并比对,是常用的一种认定程序。
而就该案而言似乎“无需走这一步”。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的表述,房屋更新分为“成套改造(俗称拆落地)”和“修缮改造”。在城管部门监管周期内,如可确定房子系“拆落地”后“再行重建”,就不需调取档案馆图纸,即可定性违法建筑。调取原始图纸适用于原有建筑长高长胖。而房子“拆落地”,意味着产证关联的主体(即房子)已经灭失,新建行为和原始图纸已经无关。
任何建筑的建设,都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建行为无论扩大面积、提升层高、增加层数,甚至另外选址,只要经过规划审批,都是允许的,和原始图纸不再发生比对关系。此时就需重新办理产权证明。但反过来说,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建设行为,都是违法的。从严可责令拆除,恢复原状,也即拆平的状态,然后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新建。
再次复核确认扩建
违法建筑已是事实,那么,新建的房子到底“长高长胖”了吗?3月29日,记者跟随静安区拆违办、南京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再次来到现场,复核相关情况。
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介绍,最初他们介入时,该户业主只说是装修,为此还找到旁边的学校在1月19日签了“调解协议”。之后,业主反馈:“界墙”变危墙,需要修缮。执法队员虽看到该墙确有裂缝和鼓包现象,但没有发现其他损坏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情况。而没想到的是,业主竟然私自搞起了“拆建”,他们也很愕然。
现场工人承认,绝大多数的墙都拆掉了,只有小部分墙体没有拆,做了加固后已然粉刷完毕;南面一间整体抬高了。执法队员通过比对最新拿到的房屋资料还发现,北侧2楼原有一处平台,现变成了“一间房”。该房与邻居之间的空当,原始记录是一处走道,现全部被纳入了该户人家(1层平房,2楼是露台)。
执法部门表示,目前对此事已立案,并将根据具体情节,结合历史情况,综合研究处理意见。同时,也在组织沈女士与周边居民、学校协商相关事宜。
对此,“新民帮侬忙”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