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实用性,大多数“Z世代”更关注能否凸显个人价值,他们更愿意为悦己付费,为情感付费。潮玩的兴起,就是一大例证。被告人顾某、方某正是精准掌握潮玩爱好者的这种消费观念和心理需求,以收取潮玩代购费的名义实施诈骗。近日,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2年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6月,被害人小米向警方报案称,其在某二手平台上找到大热潮玩IP“M tfu多多妹”的代购信息。对方称将前往北京M CTS展览为客户代购各类潮玩,并预收代购费1000余元。可是到了展览期间,小米多次联系代购方未果,后发现其平台上已删除代购信息,便意识到自己被骗。
7月,公安机关发现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方某落网,顾某得知该情况后向警方自首。到案后方某交代:“因为我个人比较喜欢逛各种展览,购买各种潮玩,所以就会有群友找我代购展会上的玩具,对方根据定价付款后,我就会去展会代购相应的玩具,并从中赚取代购费。”
2021年3月底,顾某和方某前往广州的一个展览代购时,他们并没有买到群友想要的潮玩,然而对方却忘记退款了。自此,顾、方两人便萌生了通过虚假代购骗钱的想法。
据潮玩爱好者介绍:“现在潮玩交易基本没有什么平台,主要依靠二手平台和社群。大部分手里有货的人,本质上不是为了卖,而是为了自己喜欢。”顾某、方某正是利用了潮玩交易无正规平台、爱好者求“偶”如渴的特点,通过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代购信息实施诈骗。截至案发,顾某、方某以网络虚拟代购潮玩的方式骗取4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万余元。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顾某伙同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定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2年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