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检查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是否正确、容器设置是否规范本报记者王凯摄
本报讯(志愿者 洪韵佳 毛奇寅 记者金旻矣)《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经一个月,还有小区连四分类桶都没有设置,让居民干着急。今天上午8时30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本报夏令热线接听到这个投诉后,立即要求执法队员前往现场查看。
长宁区云阳路34弄是一个老式里弄小区,露天垃圾投放点处放了8只黑色垃圾桶,桶身上没有四分类标识,桶里堆满一袋袋生活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混在一起,还有废弃的木架子等。“我在家里分好了,但没有分类垃圾桶,只好把湿垃圾扔到其他垃圾桶里。”一名来扔垃圾的居民说。
新华街道东镇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该小区的垃圾投放点在附近另一个小区内。但那个小区动拆迁后,暂时利用此处作为临时投放点。由于这里紧邻公共绿地,没有全封闭,因此前来锻炼的市民有时会将垃圾扔在这里,出现垃圾混投现象。
对于该小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对上海锦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3天整改。城管部门表示,本周六之后还会前来复查,若逾期不改正,将对物业公司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