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于20多年前的抢劫案,密谋许久,潜逃多年……桌上泛黄的案卷、晕染的手写笔录字迹,把记忆带回久远的年份——1998年。那年,潘民鑫、梨元华这对夫妻一起来上海,梨元华做起了发廊女,并计划给有钱的客人下药以劫取钱财。20年多后,这对夫妻终落法网,分别获刑。
下药劫走财物
1998年深秋的一天,梨元华跟着嫖客屈立钧到他的住处。恰逢有人来访,屈立钧让梨元华到阳台处躲一下,梨元华目睹了他从书桌的抽屉里拿钱给来客,遂趁泡茶之际,将身上带的安眠药倒入杯中。
等屈立钧喝茶后昏睡过去,梨元华小心翼翼地拉开抽屉,卷起现金,又顺手拿走了一旁的手机。凌晨3时许,屈立钧终于从昏睡中醒来,猛然发现钱财被劫,立即拿起电话想报警,却发现电话线早已被剪断。
后经确认,梨元华共劫走6万余元现金和一部当时价值2650元的松下450型手机。
改名换姓藏匿
在那个年代,6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可以在老家买一套房子了……得手后,梨元华和潘民鑫连夜逃离上海,回到老家湖南潜藏起来。不久,夫妻俩得知发廊被查,又连忙逃到广东,直到2005年女儿要上小学了才不得不回到老家。由于担心被警方抓捕,潘民鑫通过多方打探,给梨元华另外买了一个户口换了个身份,并化名“李莉”,他自己也改名为“潘凌安”。
内心不安自首
“这么多年来我心里一直不安,还是决定去派出所自首。”今年春节后,梨元华投案自首。她表示,虽然过去20多年,但一直心里难安。根据其供述,公安机关传唤潘民鑫到案,查实后,两人被押解回沪。
时隔20多年,是否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检察官解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虽然距离此案发生已有21年,但两人在1998年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因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夫妻双双获刑
经审查核实,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梨元华采用麻醉抢劫手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人民币6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其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民鑫明知梨元华涉嫌抢劫犯罪,帮助其潜逃,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致使梨元华逃避侦查长达20多年,情节严重,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庭审时,梨元华与潘民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黄浦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梨元华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潘民鑫有期徒刑3年;同时对两人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