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可是87岁的曹先生体会到的却是女儿带来的痛苦和烦恼。女儿为了索要房屋动迁款,竟然把老父亲告上了法庭,这对父女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恩怨故事。
1978年,曹先生45岁得女,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不料女儿五岁时妻子不幸因病去世,只能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并且培养女儿读了大学。为了女儿的成长,曹先生甚至选择了终生不再婚。没想到曹女士长大后对父亲的抚养并不领情,不仅不知感恩和报答,而且一味对老父亲索要和责备,最后竟然发展到一天到晚宅在家里不愿意出去工作,过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动不动就问老父亲要钱。只要曹先生怠慢或者拒绝,就会遭到女儿的指责甚至谩骂,为此父女间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曹先生痛苦不堪。
2006年,曹先生将自己名下拥有的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过户至曹小姐名下。自己住父母留下的一套老房,该房原为曹先生父亲解放前购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该房产最终发还给其老父亲,不久老父亲去世。该房产属于落政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9年3月,该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征收时曹先生、曹小姐二人户口登记在册。同年6月,曹先生代表该户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700余万元。曹小姐要求和父亲均分征收补偿款,曹先生因担心女儿拿到动迁款后挥霍一空,只愿意给其一小部分。没想到,曹小姐一怒之下竟然把老父亲告上了法庭,以其本人户籍在册是房屋同住人为由,要求均分征收补偿款。
万般无奈的曹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我咨询,我给他分析梳理本案,认为本案的全部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属于曹先生一人所有。因为系争房屋是落政发还的房产,虽然没有产权登记,但这类房屋在性质上属于私房性质。私房的征收补偿针对的是产权人,在产权人去世的情况下征收补偿利益应当参照继承在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之间分配。曹先生的父母均已亡故,曹先生是其父母的唯一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应该全部归属于曹先生一人所有。
后曹先生委托我代理应诉维权。法庭上面对反目成仇的女儿,曹先生多次泪如雨下、泣不成声,现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法庭上我方陈述曹小姐不能取得本案征收补偿款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完全被法庭所采纳,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完全符合我之前的分析和预测,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曹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以曹先生的胜诉而告终。
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 韩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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