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昨天发布的2019年度打击走私犯罪白皮书中披露:涉自贸区、保税区走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且涉案金额巨大,常采用保税货物转关途中“飞料”走私、利用卡口自动审放的漏洞走私、利用区内企业相关资质走私等手段。
2019年,市检三分院办理的涉自贸区、保税区走私犯罪案件共13件25人5单位,虽然绝对数量上占比不高,但是增长较快,且涉案金额均特别巨大。记者了解到,涉自贸区、保税区走私犯罪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手法——
■在保税货物转关途中“飞料”走私。
如常某某团伙走私液晶屏系列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在运货途中换货,或运至综合保税区后,在保税仓库用道具货进行换货的方式将进境备案的液晶屏走私入境,再以废旧屏幕、碎玻璃等道具货办理“复出境”。
■利用卡口自动审放的漏洞,通过“少拉卡口核放单多出货”方式走私。
如在方某某走私塑料粒子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保税区卡口自动审放的漏洞,以少拉卡口核放单多运载货物,即“少报多出”的方式将部分塑料粒子走私入境,至案发时多达1.2万余吨塑料粒子在没有申报缴税的情况下走私入境。
■利用区内企业相关资质实施走私犯罪。
由于自贸区“通关一体化”的措施只适用于区内企业,个别犯罪分子专门成立一个具有相关资质的区内企业,或借用区内企业的资质进行走私犯罪。如在陈某某等人伪报品名走私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成立一家区内物流公司,将进境备案的保税货物用道具货物进行替换后出区,并在国内销售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