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连建明)6月1日,央行联合多个部门一口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3个文件,重点围绕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
由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五部委的通知指出,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
6月1日发布的第三个文件是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五部委的《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