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孟侯
十多年前我到大兴安岭采访,林区的人真是热情,宣传部的黄部长请我喝酒,工会的小秦陪我喝酒。我的酒量极其有限(烟量倒是挺不错),几口白酒下肚(那旮旯不喝什么葡萄酒黄酒老白酒,“色儿酒”算啥酒),我便有些神魂颠倒,坐立不安,悄悄从包里摸出一支雪茄,想用来醒醒酒。黄部长伸出手,把我拿出来的打火机塞回我的口袋:童老师,咱还是喝酒吧?来,干了这一杯。
第二天,我在采访中才得知很多林场的忌讳,比如:伐木工人和植树工人从来不说“火”字(就像海员从来不说“翻”字一样);从来不把火柴和打火机带到林区去;即使住在林区边上的生活小区(那里没有树林),居民也从来不在屋外抽烟,要抽躲到自己家里抽去。
这些林区的忌讳是有深刻教训的:有一次,林场工人老刘头想把自己带去的中午饭稍微热一热,吃下去胃舒服一些,于是架起几根枯树枝生起火来,不留意,一阵风刮来,引发一场不算很大的大火,幸亏老刘头他们都是灭火专家,火很快扑灭了;还有一次,小龙累了,放下电锯,倚在树干上抽了支烟,结果点着了脚下的枯草……他严重违反纪律了。
对于火,林场的人敬畏,又敬重又害怕,种种关于火的忌讳变成了规矩。比如:忌用有刃的东西捅火;忌往火里吐痰;忌往火里便溺;忌把脏物倒在火中;忌把葱蒜扔进火里……一条一条很细。
林区人关于火的种种禁忌慢慢延伸到树木和花草上来(用上海人的话来说,有点“邪火气”了)。比如:忌烧腐烂的木材(腐烂的木头最好的出路其实就是当柴烧);未干的树枝树干忌讳带回家里去;忌用白桦树造屋子(大兴安岭小兴安岭最多的树木正是白桦树,不用它来造房子有点为难自己了)。忌用雄椿做床。忌用榆木做棺材。忌把芭蕉叶带回家。忌讳烧坟上的树木。忌讳烧铺床草……一条一条很多。
当然啦,要烧掉曾经铺床的草也不是不可以,然而,是不是有点“焚尸”的象征呢?当然啦,墓区周围的百姓看到很多坟地的树木长大长粗了(它们不属于国营林场),砍下来当柴烧也不是什么不可以,但是墓碑下的那位肯定死死瞪着你呢!
倘若我们一条一条仔细琢磨林区的那些忌讳,会发现有的很有道理,有的关乎品行,有的有科学道理,有的有沉痛教训,也有的含有迷信成分。
忌讳这一门在各行各业特别“顽固”地存在着。科技发达至今,人都能在月球上行走了,宇宙黑洞都能拍到照片了,然而不成文的忌讳依然在各行各业流行着。
离开大兴安岭之前,黄部长问:童老师家里铺地板了吗?我们可以提供最……我立刻打断说:早就铺好地板了,谢谢谢谢。已经喝了他的酒,不能再麻烦他了。回上海的路上我反复思量,不仅仅是林业工人,各行各业的人都有些忌讳,其实是挺不错的传统,倘若大家都“横竖横拆牛棚”,都高喊着“我就格能,侬准备对我哪能啦”,意想不到的后果往往很难收拾,一如林区燃起了熊熊大火。
忌讳有时候是一种禁忌,有时候是一种约束;忌讳是一种敬畏;忌讳也是自古以来没人逾越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