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丹
近日,北京一年轻女子在公交车上摘口罩吃榴莲,不听他人劝阻,还怼劝阻的乘客“年纪大了鼻子挺好使”。
知耻何其难?此女言行,公德私德尽失。榴莲之味,对喜之者如甘饴,对恶之者如奇臭——你喜欢吃,人家闻不得,在公交车密闭空间做饕餮相,大失公德。他人相劝,本该感激“友情提醒”,此女却恶语相向,以老相激,说什么“年纪大了”“鼻子挺好使”“看来还健康”——实是口德不修,不知敬老。
这种恶行恶言,放在过往,属道德范畴,大家谴责议论一通,也就罢了。有羞耻感的人会站出来道个歉,也有人从舆论公关的角度会说句“对不起”。但在疫情防控特殊阶段,国外疫情汹涌,国内疫情成散发状态,此类在公交车上摘口罩的行为,则涉嫌违法。
在防疫形势的逼迫下,拒戴口罩就可能戴手铐,已多有案例。今年1月29日,男子谭某在广东东莞市麻涌镇乘坐公交车时拒戴口罩,且不听劝阻辱骂乘务员,后经反复劝导才戴起来。2月2日,谭某以扰乱公共秩序被麻涌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其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也当处警告甚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今年2月间,湖南常德有一名财政所干部,因为拒绝戴口罩被戴手铐,她当时扬言“我传染的我负责”。问题是,你负责得起吗?因此也有一问:北京好吃榴莲女子,不戴口罩,你玩得起吗?
当下,国内疫情一直处于被及时控制状态,这是海关、边检紧守国门,机场、隔离点及社区精细化管理、高强度工作换来的。北京此女之所以敢摘口罩、吃榴莲,正是站在各条块艰辛努力换来的安全感之上,这一份安全感需要每一个人用心呵护。一直以来,公共场所戴口罩这一规定没变。笔者以为,对摘口罩吃榴莲女子应当依法依规事后问责,一是同等行为已有多个处罚案例须证公平;二是此案例传播广泛,依法依规处罚或可以治病救人、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