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持有“南翔”商标的“中华老字号”,一个在老城厢开出餐饮店现场售卖小笼,一个卖速冻小笼,原本“井水不犯河水”;但因为卖速冻小笼的“越界”,引出“对决”。昨天,法院判决:南翔食品公司等构成商标侵权。 >>>详见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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