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5日 星期日
低头玩手机  抬头失皮包 立遗嘱,不得处分他人财产 征收补偿引起的纠纷 天价写真案后有更多被套路?
第22版:新民法谭 2021-05-21

立遗嘱,不得处分他人财产

金先生和老伴解放前结婚,生育二子一女,子女成年后都到国外定居。金先生夫妇晚年居住在上海,身边除了一个侄女外,再无其他亲属。好在侄女时常来看望,老人倒也不孤单。到了晚年,侄女不但帮忙给老人请了保姆,还负担着二老送医看病的事情。前几年,金先生老伴因病去世后,侄女来往看望更加频繁了,这些事情金先生夫妇之前也都和远在国外的子女们讲起过,儿子们在通话中都非常感谢这位表妹,倒是女儿颇有微词,认为是她另有所图,还时常叮嘱金先生夫妇不要被别人蒙骗。

前年夏天,有一次侄女来看望金先生的时候,金先生告诉她说,这些年来一直麻烦你来照顾我们,比自己的子女都付出得多。自己想了很久,一直想对侄女表示感谢,自己的子女都在国外生活,自己在上海除了和老伴居住的一套房子以外,存款基本上只能应付晚年的生活、看病、保姆费等开销,打算把这套房子留给侄女。金先生自己也咨询了法律热线,还手写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自己已经签名,希望侄女也能签个名,一人保存一份,等自己将来百年以后,也算是给侄女一个交代。侄女再三推脱不成,只能当面签了名,遂了老人心愿,但自己执意不肯留下一份。金先生便将两份都自己收了起来。

今年,金先生病逝。因疫情,国外的子女也都不方便回来奔丧,大家通过网络作了一个告别仪式,丧事都委托表妹一人办理。几周后,侄女突然收到一个律师的电话,声称金先生生前委托律师保管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并委托律师在其去世后代为执行遗产处理事宜。根据该协议记载,侄女在生前对金先生夫妇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有权受赠金先生夫妇名下的一套房产。侄女听完,起初并不愿意接受遗赠,声称金先生在国外有子女,房产可以留给子女来继承。但是,律师建议侄女慎重考虑一下金先生的遗嘱,毕竟这份遗产是逝者留给侄女的一份心意,受赠人也需要尊重遗赠人的心愿,遗赠对双方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虽然侄女听从了律师的建议,但是真正接受遗赠时,还是需要完成一系列程序。一般情况下,侄女和金先生的子女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做一份接受遗赠的公证,但是由于子女都在国外,并且金先生的女儿不愿意配合,认为父亲偏心,将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外人。无奈,侄女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将金先生的子女全部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受赠金先生夫妇名下这套房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金先生与侄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被继承人金先生老伴已经去世,根据法律规定,金先生对其老伴的一半房产无处分权。因此,在其老伴去世后,遗产应当通过法定继承分割。金先生与其三个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分该房屋的一半产权。考虑到金先生与老伴共同生活几十年,相互照顾,履行了夫妻扶助义务,而子女多年未能在身边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因此金先生理应对老伴的房产适当多分,法庭酌定金先生法定继承老伴房产的二分之一。法定继承以后,金先生才有权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将自己的共计四分之三的房产份额遗赠给侄女。剩余的四分之一房产由其三个子女法定继承。鉴于侄女当庭表示愿意取得房屋,并给予其他继承人房屋折价款,同时原被告双方已经就房屋价款达成了一致意见。故,法院最终判决涉案房屋归侄女一人所有,同时侄女支付金先生子女每人50万元房屋折价款。

宋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910483700)

咨询电话:021-6143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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