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屠瑜)昨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级人大为人民建议征集专门制定地方性法规,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上海是最早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城市之一。10年前,市信访办设立人民建议征集处。去年7月,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正式揭牌。截至目前,全市16个区均成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机制体制捋顺的同时,建议类事项也大幅上升。据统计,人民建议占信访总量的比例已从2012年的6.5%上升至2020年的30%,采纳率也从58%一路攀升至98%。
《若干规定》特别强化了人民建议“主动征集”方式。明确:各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决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的,以及就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等主动征求、收集人民建议的,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征集,并逐步实施目录管理。
为了让建议有互动、有反馈、有结果,进一步激发建议人参与热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若干规定》还把推动成果转化作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重点。明确:各级国家机关建立健全人民建议综合研判、转化机制。同时,通过探索制定工作举措,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真正促成人民建议落实转化。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建议征集也是亮点之一。在去年疫情防控最紧张的2月,相关群众建议“直线增长”。为此,上海专门创设了建议快速处理平台,成效卓著。这一成功做法如今上升至立法层面予以固化。《若干规定》特别提及,“及时、快速收集、转送、汇总、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人民建议,提高人民建议处理的时效性。”
目前,市、区两级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矩阵已入驻“随申办”,嵌入全市6100多个村居“家门口”服务体系,城投集团老港基地、华东政法大学等企业、高校人民建议征集联系点相继设立。以此为开端,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通渠道、扩宽平台,深度融入城市治理“两张网”,把蕴藏在民间的聪明才智和公共责任进一步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