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环评改革再升级!今天起,《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6项环评改革新政正式实施。今后,环评审批流程将进一步简化,效率更高——全市99%项目将由属地直接审批,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来即办”。
这些改革新政涉及环评分类管理、公众参与、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生态环境领域的管理制度,是继2019年推出的“1+8+5”环评改革政策之后的又一新举措,旨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包括《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等6项今起实施的政策,以及已在2月1日生效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将于下个月起实施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
据介绍,今起实施的一系列环评新政能有效简化企业的环评流程,助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调整了环评分级审批权限,今后全市99%以上的项目将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中,位于自贸区保税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浦东新区范围内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及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新政还努力为企业环评报批“减负”,对涉及面广、办件量大且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可控的高频事项,简化环评形式或不纳入环评管理;审批时限上,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