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是第六个“中华慈善日”,2021年上海慈善论坛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慈善组织的实践与思考?财富传承与慈善公益”,专家、学者与公益界人士共同探讨和交流慈善组织如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慈善公益的传承、第三次分配等内容。其中"第三次分配”成为了本次论坛中专家热议的重点。
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在论坛致辞环节,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院长李培林对“第三次分配”进行了阐述。李培林表示,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高度重视慈善公益事业在建设共同富裕社会中的作用,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类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对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李培林认为,中央上述论断对处理和慈善公益、社会公平、共同富裕和构建协调分配制度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就要下决心解决我国在发展中出现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让每个人能够公平享有发展的机会,畅通向上流动的渠道,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慈善公益事业是对社会公平的必要支撑,初次分配是市场主导,二次分配是政府主导,第三次分配是出于自愿和道德原因,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将个人和公司合法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属于慈善公益行为。第三次分配是对第一、二次分配的补充,第三次分配主要在自愿基础上,靠道德力量的驱动,但道德这种人心内在的法则在某种意义上说,也与分配制度安排有密切联系。
慈善组织是桥梁与载体
在主旨报告环节,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钟燕群对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做了解读。她表示中国慈善事业是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的组成部分,有别于以市场为主导的初次分配和以政府为主导的第二次分配,是以社会为主导的“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钟燕群认为,慈善事业也是中国社会保障和民生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因为扶贫济困、助老助残、扶幼恤孤、防灾救灾等本身就是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内容,慈善事业又是中国社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我国的现代化需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同体,社会成员也有需要,有参与奉献社会,并发挥作用的这一途径。
钟燕群表示,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慈善组织可以说是非常有效的桥梁与载体,慈善本身还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它是体现一个国家、一座城市的温度、气质和魅力的思想道德基础,是国家和城市软实力的精神品格的组成部分。慈善组织具有激发社会公众爱心、善心和社会责任的功能更是通过内心的升华与自觉的奉献,提升与丰富了自己和他人的精神文化内涵。所以慈善公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上海作为文明城市的思想道德基础,也是城市软实力的生动体现。
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
在主题演讲环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教授在“第三次分配与慈善事业”演讲中认为,“第三次分配”在当下被推到如此重要位置,有其时代必然性。首先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也就是繁荣与财富增长。中国通过改革开放,让国家进入人均GDP一万美元的台阶。同时,人类文明也到了重大转型期。人类现在面临的矛盾,其一是发达生产力和人类自身消费能力不对称。生产速度过快,消费能力跟不上。其次,是财富收入的结构性矛盾,大部分人的财富量并不大,收入差距正在扩大。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并且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决断。第三次分配能够创造5%左右的GDP,它不是简单的、被动的捐赠,而是一个很大的产业,中国的慈善现在发展潜力在万亿的级别,而现在潜力还远远没有得到开发。
王振耀表示,在进入善经济时代,有三件事需思考:一是全社会都需公益慈善规划,每个人都要纳入家族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道德教育要和公益慈善结合,和志愿服务结合。二是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鼓励向上向善,特别要积极发展基金会或其他慈善组织。三是广泛建立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项目,要实现几千万人使命型就业,解决养老、儿童与残疾人服务的多项重大社会课题,正如孟子所言:“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 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