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 星期日
暖阳“晃眼”引事故 被嫌弃的全职太太 两男子酒后扶起摔倒路人  索好处费不成把对方打骨折 喝了“隔夜酒”也不能开车
第24版:新民法谭 2022-01-14

暖阳“晃眼”引事故

警察建议风挡下不要放置反光物

本报讯(通讯员沈浩 记者 屠瑜)冬日暖阳有时也会带来“麻烦”。近日,金山辖区一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因阳光太“晃眼”而引发交通事故。

1月3日8时21分许,在金山S19新卫高速中运河桥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高速大队民警干灵伟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右前轮部分损伤严重,右前轮已爆胎,驾驶位安全气囊弹出,所幸人员无伤亡。

肇事车驾驶员王先生称,其驾车行驶到事故地点时,因面朝太阳,一束刺眼的阳光让其瞬间“盲视”,导致其行车偏离了车道,撞上了高速路旁的隔离栏和中运河桥的石墩。警方在排除王先生疲劳驾驶等因素后,对当事人的事故车辆进行了快处易赔,并联系了拖车。

处置过程中,干灵伟发现王先生将警示标志仅放置在车后20米处,未能有效起到警示作用,且不符合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处设立故障警示牌的规定,故对驾驶员王先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警察支招

“本以为夏季阳光刺眼,没想到冬季的阳光也很厉害。”刚经历了事故的王先生说。对此,高速大队民警干灵伟建议,最简单的应对方法是戴太阳镜。还有一点容易被大家忽略,就是中控台及风挡下不要放置反光物。经常有人把塑封起来的卡纸通行证放在挡风玻璃处,遇到阳光会反射到风挡上面形成一块块白色,干扰驾驶员的视线。

干灵伟还提醒,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放置警告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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