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频噪音是指频率在200赫兹以下的噪音,住宅小区的低频噪音源主要有五大类:电梯、变压器、高楼中的水泵、中央空调(包括冷却塔)及交通噪声等
■低频噪音危害性大,治理难度也很大。倪闽景告诉记者,国家目前没有低频噪音的标准,也缺乏系统治理的手段
本报讯(记者 江跃中)因居家隔离无法赴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倪闽景,采用“远程”参会的形式履行职责。他在通过线上提交的一件提案中,呼吁国家出台标准,系统治理低频噪音。“低频噪音危害健康,易产生邻里纠纷矛盾。有些居民不堪其扰,购买震楼器等手段反击,造成恶劣影响。”
倪闽景委员介绍,低频噪音是指频率在200赫兹以下的噪音,住宅小区的低频噪音源主要有五大类:电梯、变压器、高楼中的水泵、中央空调(包括冷却塔)及交通噪声等。不同于高频噪音,低频噪音递减慢,声波较长,能轻易穿越障碍物,长距离奔袭和穿墙透壁直入人耳。低频噪音按传播途径主要分为结构传声、空气传声及驻波:结构传声是指安装在大楼内的变压器、水泵、中央空调主机通过居住大楼的基础结构大梁、承重梁将低频振动的声波传导到各家各户;空气传声是指低频噪音通过空气直接传播到小区住家户;驻波是指低频噪音在传播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射形成驻波,低频噪音在波腹中的振幅最强,对人的健康危害最重。
“低频噪音不像紧急刹车声和迪厅音乐等高频噪音那么刺耳,但专家认为,由于它可直达耳骨,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被迫接受这种噪声,易烦恼激动甚至失去理智,如果长期受此袭扰,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等各种神经官能症,甚至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
低频噪音危害性大,治理难度也很大。倪闽景说,国家目前没有低频噪音标准,也缺乏系统治理的手段。在民法典中,生活安宁权被正式纳入到隐私法律保护体系,比如广场舞扰民,邻里噪声、狗叫等都属于侵犯安宁权的行为,民法典施行后可以直接依据安宁权来维权,要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在内的法律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的环境噪声标准还没有针对低频噪音的,在测量时,声级计的分贝数显示往往符合现行的有关噪声标准,没有超标,导致城市住宅小区居民对环境噪声中的低频噪音的投诉越来越多。”倪闽景说,目前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和测量方法存在不足,应该得到解决。
倪闽景建议尽快形成和颁布我国低频噪音标准和测量方法;在环保部门指导下,建立专业的监测力量,接受居民投诉申请并开展专业监测;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低频噪音的产生源责任方,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各级环保、卫生防疫、城建设计规划、交通部门和生产企业都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和生产,在源头上减少低频噪音的产生,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要确保墙壁和楼板的质量,避免邻里之间因正常的生活产生噪音。对结构传声,可在安装电梯、变压器、空调、水泵等的设备时加上减震措施,最好是将这些装置安装在楼外;对空气传声,可在房屋的窗口上安装通风隔声窗来改善。
他还认为,国家应明确规定不得生产、销售震楼器等制造噪音的设施设备,一旦发现由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并处罚。一旦发生噪音纠纷,物业管理方有责任排摸噪音源,安排专业力量开展监测,并指导噪音产生源责任人进行整改。如果协调不成,再由相关方面进入诉讼程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