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珊珊 记者 江跃中)编造丈夫重病等理由,一女子向儿子同学的家长多次借款后失联。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2012年2月,被害人魏阿姨接到儿子同学母亲王某某的来电,称其丈夫患肝癌需要肝移植,因丈夫在丹麦公司有数百万人民币尚在清算,急需借钱抢救丈夫渡过难关,好心的魏阿姨便借给王某某2万元。但魏阿姨没想到这一善良之举,却成了对方诈骗她的开端。
报案时,魏阿姨说:“王某某一会儿说清算资金进入中国要等候办理兑换人民币,等待期间让我借款给她儿子出国培训;又说清算资金打入错误银行,被银行擅自挪用,不仅无法及时还款,还让我继续借款给他周转。”但每到约定还款日期,王某某用各种理由搪塞,也拒绝见面。
2015年,魏阿姨患病在肿瘤医院治疗,王某某称委托了朋友高医生为魏阿姨介绍医生,就这样,高医生联系上了魏阿姨。不久,高医生给魏阿姨发短信说有“急事相求”,其儿子在国外念书需要汇款2000美元,她说已经向王某某借了5000元,还需5000元,希望魏阿姨可以借款给她,将钱款汇给王某某转给儿子新办的卡里。谁知,借款后的高医生却也以各种借口推脱迟迟不还款。后经查明肿瘤医院并无这个高医生,此人实为王某某虚构扮演用来骗取魏阿姨的钱财。
经查,王某某与其丈夫自2010年起分居,其丈夫虽住过一次医院,但并未做过重大手术,且所有费用均系其家人承担;另外,王某某的儿子表示大学后期其勤工俭学,出国费用也由学校报销,有时王某某还问他要钱。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王某某行骗时,在2016年1—6月间仍向他人高额借款15万元,并因无力偿还,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2012年2月至2017年9月期间,王某某陆续向魏阿姨借款合计37万余元,后经数次催讨,她归还了部分,实际骗得24.9万余元。
到案后,王某某辩解该案是经济纠纷,自己无诈骗之意。通过对相应证据的分析,检察官认为,王某某并不具有还款能力,却在向魏阿姨借款时隐瞒,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