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虹口的郑女士几经周折,为女儿的“小升初”之事花费不菲,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郑女士的女儿在某教育培训机构参加课外培训,认识了机构老板胡某和老板娘董某。2020年初,胡某指使董某在学员微信群发布升学、转学等相关信息,称有锁定虹口某初级中学名额的机会,郑女士的女儿将于2021年9月“小升初”,于是她私下联系了胡某夫妇。通过多次沟通,郑女士在2020年8月付给胡某38万元作为办理女儿入学的“占号费”。胡某夫妇写了一份收条,称“若未办成,全额退款”。
可自那以后,事情的走向变了。2021年初,胡某夫妇明确表示入学基本办不成,也无法退钱,但名额可以转让。胡某夫妇为此写下一份情况说明,称12月底前办妥转让事宜,否则退还38万元。
此后,郑女士数次催讨。对方以分次返还、延时返还等各种理由推脱,直至2022年1月胡某返还给郑女士3万元后就再也没有说法。这时,郑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到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民警联系了胡某和董某。事实上,他们所谓的“占号费”不过是取得家长信任的噱头,显得自己有门路,而“占号费”的价格则是根据摇号政策出来前的市场价格所定,并不存在“占号”一说。
“我们除了发信息以外,不需要操作任何东西,全靠学生家长自己摇号决定是否录取。如果刚好摇中,就说是我们争取来的名额,这些钱就成了我们的收入。”胡某说。
检察官说法
日前,虹口区检察院对胡某、董某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胡某和董某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利用家长对入学政策理解有限的信息差以及急切心理进行诈骗。遏制此类骗局,需要家长加强自我防骗意识,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不要迷信“找关系”。同时,司法机关会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本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