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12岁男孩寒夜离家出走 “路怒”害人害己 男子开斗气车获刑 4名老人被骗7万余元养老钱 为动迁款女儿状告老父,最终一无所获 我拿你当朋友,你拿我当ATM吗?
第15版:新民法谭 2024-01-12

“路怒”害人害己 男子开斗气车获刑

本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高松)一点小小的纠纷,引发了一场交通事故,险些造成人员伤亡。警方调查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一位司机开起了“斗气车”,一时的冲动后果非常严重。日前,崇明区检察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诉。

2022年10月的一天傍晚,司机顾某在驾驶一辆小货车行驶途中,准备向左变道,谁知左侧车道的小轿车并没有为顾某让路,而是径直往前开,顾某对此非常不满。

于是,顾某驾车紧跟着小轿车,并且还在小轿车后不断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闪烁对方,这让小轿车驾驶员叶某的视线受到严重干扰,连忙踩刹车减速行驶。

谁知,顾某觉得这是叶某在向自己挑衅,心里更气愤,随即猛踩油门开到小轿车右侧,接着突然向左变道,顾某本以为对方能够避开,谁知两车直接发生了剧烈碰撞,叶某的小轿车被撞进路边的隔离带内,而顾某的小货车也侧翻在路边,现场两车均严重受损,幸运的是双方驾驶员均未受伤。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据顾某到案后交代,他当时只顾着生气,想着给叶某一点教训,吓唬吓唬他,想起当时车祸的情景,顾某仍然心有余悸。发生撞车后,顾某看着对方已经被撞击变形的小轿车和站在车旁惊魂未定的叶某,顾某不敢相信这一切竟都是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的。

经认定,叶某驾驶的小轿车修复费为人民币7万余元,顾某赔偿了叶某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日前,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顾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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