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30日 星期日
别把公共空间当“储物间” “三所联动”化解矛盾心结 80万只打火机藏普通货物箱欲出关 五星级酒店来电提醒“征信到期”? 购买经适房不影响公房同住人认定
第15版:新民法谭 2024-01-29

80万只打火机藏普通货物箱欲出关

构成危险作业罪,三人获刑

打火机——这个在日常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物件,却隐藏着一定的安全隐患。高温高压、燃料泄漏等情况,都有可能让小小一只打火机成为危险的源头。因此,打火机的储存、运输等程序有着比普通货物更为严格的规定,在进出口时,更需要展开全面的安全检查。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80万只打火机藏入普通货物箱“出关”案。

2022年5月,张某联系了某货运代理公司经理吴某,表示想将一批打火机夹带于普通货物中,经上海港海运出口至菲律宾,希望吴某帮忙办理货物仓储、运输等业务。经吴某安排,夹带打火机这一危险物品的集装箱被以普通货物名义从浙江义乌违规运输至上海港外高桥码头,并由李某以他人公司名义瞒报准备出口。上海海关在进行查验时,当场查获集装箱内瞒报夹带的打火机共计80万只。

同年8月,李某与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吴某曾在其负责的另一票货代业务中,以相同方式将一批打火机、点火枪等危险物品夹带于普通货物中,瞒报出口至希腊,同样被上海海关当场查获。到案后,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吴某、李某的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且是共同犯罪,应予处罚。鉴于三人认罪认罚,且张某、李某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吴某、李某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供犯罪所用的被告人财物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

“小”危险品可能存在大隐患

对危险物品进行储存、运输及报关时,应当严格遵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生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大量打火机、点火枪,并将此类危险物品谎报为普通货物储存、运输及报关,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刑法上的危险作业罪。

本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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