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驰)10月16日,本报8版刊登《人行道搭出三层“员工住宅区”》的报道,反映黄浦区新昌路近北京西路有一处在建工地,开发商在施工时竟私自占用两段人行道,致使行人无奈之下只能走上马路,与来往车辆“共舞”。报道刊发后,工地方面作出整改:一方面,向相关部门申报并获取了延期审批;另一方面,承诺加强现场管理。城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记者从属地南京东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了解到,涉事工地施工方已补齐材料,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延期审批的方案。目前,已完成相关审核,同意施工方可临时占用北京西路和新昌路的部分人行道。“我们也告知工地方面,允许占道绝对不意味着可以无序妄为,更不能施工扰民,而应当在框定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地展开施工。一旦手续规定的时限结束后,工地方面必须立即清场,停止占用人行道。”执法部门称,会加强日常巡视,督促工地方面落实相关责任。同时,做好管理与执法相结合,加强对周边道路和沿街市容市貌的监管,切实解决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