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3日 星期日
兄弟失散四十年  民警相助得团圆 反诈实景演练 解锁防骗技能 2300万投资坐等“票房分红”? 骑车陷路面水坑  车手摔成重伤 开车遇飞来石子  挡风玻璃受损
第6版:社会新闻 2025-04-09

2300万投资坐等“票房分红”?

热门IP电影要上映?检察官提醒警惕“电影投资”骗局

近年来,我国电影市场蓬勃发展,《哪吒2》等优质国产影片接连上映,为文化产业注入强劲活力。然而,在影视行业繁荣发展的背后,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电影投资”名义,以“高收益、低风险”“票房分红”等虚假承诺为诱饵,从事集资诈骗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责令曹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虚构“电影投资合同”

2022年,曹某正在经营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A公司),他看到了影视行业的“钱景”,便想到以即将上映的《流浪地球2》等一些热门IP电影为噱头,骗客户进行投资。为此,他利用熊某手下培养的几名“业务员”,用一套“完美的”话术煽动客户进行投资。“《流浪地球1》的票房和口碑大家有目共睹,这部电影肯定赚钱,绝不亏本,无非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许多客户觉得这些知名电影有口碑加持,一定能赚不少,纷纷表示愿意签订投资合同。

曹某还以A公司名义,向电影《流浪地球2》其中一家项目方购买了20万元的电影份额,一方面能直接出示给客户看,取得客户信任,欺骗客户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曹某也能以这份真实的投资合同为模板,制作与其他电影项目方的假投资合同,用于欺骗客户投资购买其他电影份额。其中,有一份假合同,就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电影〈前任4·英年早婚〉(暂定名)收益权转让协议》,合同显示:A公司对这部电影投资500万元。

受害人选择报警

曹某在与这些被害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客户购买电影项目的具体名称以及投资收益比率,收益则会在电影下映后6—8个月内进行结算,如果客户提前违约,需要向A公司支付35%的违约金。

有些客户比较谨慎,要求来A公司考察,查看一下场地和投资合同。对此,曹某也早有准备,他让业务员带客户在公司观看一些未上映电影的演员阵容、影片简介等,表现出A公司和这些电影项目方合作密切,并能够掌握电影筹备进度的假象。但这些所谓的“内幕消息”在“猫眼”App上都能查到。被骗的客户越来越多,终于有人因为迟迟等不到投资分红也联系不上曹某而报警。

到案后,曹某交代,他在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他人虚构与《流浪地球2》《万里归途》《长空之王》《前任4·英年早婚》等多个热门电影项目方签订电影收益权转让协议的事实,经由业务员对100余名被害人公开宣传推销上述电影份额,并承诺保本获利,被害人与A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投资总额共计230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

要始终对“高收益、保本付息”等话术保持高度警觉,不轻信网络推介、陌生人诱导,警惕利用明星效应或热门IP包装的夸大宣传。在投资前,务必核实公司或个人的真实身份及经营资质,查看其是否具备吸收投资款的资格和兑付能力。本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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