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昱宁
我们现在言说的“时间”,本身就是一个经过漫长进化发展之后的现代概念。在对时间的感知上,那些盯着洒在索尔兹伯里巨石阵上的阳光发呆的种群,与被历法、沙漏、日晷、母钟渐渐接管的人类,有微妙然而本质的不同。我们不知道荷马是否确有其人,更难以准确定位他的时空坐标,而伟大的“荷马”,也似乎并不关心“时间”为何物——像《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这样经过难以计数的流失与打磨之后的口传文本,一层层交叠着宏大、混沌、信手拈来的时间碎片:
“她们将熬过漫长的十年时光,愈合我用闪电裂开的伤口……“(《伊利亚特》第八卷,宙斯下的命令);“他们苦战几年,在第十年里荡扫了那个地方,启程返航”,或者“一连六天,豪侠的伙伴们开怀吃喝,由我提供大量的牲畜,让他们敬祭神明,整备丰足的宴餐。到了第七天上,我们登坐船板……及至第五个白天,船队驶入埃古普托斯奔涌的水流,”(《奥德赛》第五卷和第十四卷)。
哪怕到了18世纪之后的古典小说,过于认真的读者还是时不时地会被小说里恣意伸展的时间线绊个跟头。《红楼梦》宝黛钗的年龄为何忽大忽小,《呼啸山庄》中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之间的生离死别究竟用了多少年,都是找不到答案的千古难题。对于后者,毒舌E.M.福斯特的说法是:
“艾米莉·勃朗特在《呼啸山庄》中力图把她的时钟藏起来。”
在福斯特看来,编织时间线的活计既枯燥又呆板,是小说家们都很头痛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为“我们确实知道一件事发生在另一件事之后,而且这种强迫性的时序观念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小说可怜巴巴的共通单位……如果他们想如己所愿地写作,就必须将‘时间’控制得规行矩步。”
通常认为,托尔斯泰是将时间驾驭得“规行矩步”的优等生。在评论家们看来,托翁不仅熨平了书内时间线上的褶皱,甚至还照顾到了书外读者的时间。詹姆斯·伍德在他的《不负责任的自我》里就描述过《安娜·卡列尼娜》里精妙的时间装置。在书中,紧接着“渥伦斯基落马”的情节之后,托翁将这条线按下不表,转而叙述了一番列文和吉提之间的互相试探。一百页以后渥伦斯基才再次露面——那是赛马后的第二天,他醒得很早。按一般的速度,这一百页恰好可以用一个晚上读完。这就好比,趁渥伦斯基睡着的时候,托翁带着我们溜出去看了一眼列文和吉提,回来正好赶上他醒过来——读者由此体验了一把与人物同步的“真实时间感”。这样的例子在《安娜·卡列尼娜》里还能找到很多。因此,尽管小说的叙述总是在两条线索之间来回切换,整个故事的律动却始终行云流水。当然,我想,这种说法的成立有一个基本前提:托翁假想的读者限定在19世纪,个个都有彻夜读书的好习惯。他们的卧室里没有电视,床头也没有手机。